
“皮炎”不能單獨用于臨床診斷
濕疹是形態學描述而非病因 臨床上,凡是具備了瘙癢、紅斑、丘疹、水皰、脫屑、肥厚等特點,有滲出及融合傾向的皮疹,均可以擬診為濕疹。
皮炎是一類皮膚病的簡稱,是組織病理學診斷,本身只說明存在皮膚炎癥,因此“皮炎”不宜在臨床上單獨作為疾病診斷使用,一定要有特定的修飾詞,如脂溢性皮炎、手部皮炎等。
濕疹的英文名稱eczema源于希臘文ekzin,至今已經有幾百年的歷史,原意是水沸出的意思,說明本病容易流水,有滲出傾向。我國傳統醫學中沒有濕疹一詞,此類疾病多歸于“風”“瘡”“癬”等等,比如“繡球風”“四彎風”“奶癬”等,有30多種。我國現代醫學中的“濕疹”系由英文意譯而來,完全是一個描述性診斷。
因此,濕疹是形態學描述性名稱,而非病因學診斷,許多臨床上初步診斷為濕疹的皮膚病,最后可能是接觸性皮炎、食物或藥物導致的皮炎,或是感染引起的皮炎、特應性皮炎或者根本不是濕疹皮炎,而可能是疥瘡、真菌感染或淋巴瘤等其他貌似濕疹的皮膚病。根據筆者的一項研究,在臨床表現類似濕疹而做病理檢查的患者中有近1/3 是其他皮膚病。
這是一個特別罕見的病例,小女孩出生時...
雙手皮膚干燥、老化,接觸水后皮膚變白、脫皮,水干后...
來源:村醫導刊 □湖南省衛生計生委基層衛生處 王...
5月8日,發表在Cell子刊《Ce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