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部署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保障群眾基本用藥需求、減輕藥費負擔。
會議指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深化醫改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滿足群眾基本用藥需求。
會議確定,要及時調整基本藥物目錄。此次調整在覆蓋臨床主要病種基礎上,聚焦癌癥、兒科、慢性病等調入187種中西藥,其中腫瘤用藥12種、臨床急需兒童藥品22種,均比原目錄顯著增加。調整后總品種擴充到685種。今后新審批上市、療效有顯著改善且價格合理的藥品將加快調入。 從政策層面上看這絕對是一個利好消息,意味著今后基層醫生將會有更多的藥物可供選擇。 但實際上,僅靠基藥目錄擴充能否真正解決基層醫療機構藥物短缺、配送不及時、藥價虛高的困局,讓老百姓真正用得上“物美價廉”的藥物呢?筆者認為并非易事! 高價藥、低價藥都水土不服 多年來基層醫療機構反映無藥可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很多藥品沒有充分了解基層醫療市場,因此無論是價格高的還是價格低的藥物都存在水土不服的現象。 有的藥物因為基藥目錄價格遠遠高于市場零售價,進貨后無人問津,比如某廠家的消炎利膽片,市場藥房零售價不到十元,但是基藥平臺進價就是16元。 有的藥物價格確實很低,但是要么存在質量問題導致醫生不敢用,要么是廠家無利可圖藥品長期斷供。比如頭孢呋辛針劑,患者在縣醫院用了進口頭孢呋辛沒任何問題,結果回到村衛生室用了基藥的頭孢呋辛就出現過敏,全身起皮疹,村醫以后就不敢用了。 比如654-2針因為原料上漲,生產成本高導致價格明顯上升,但是基藥價格不變,于是廠家直接斷供。 基層用藥還得過當地管理部門關 另外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村衛生室采購基本藥物還要受到當地衛生院管理和限制,地方上的每家衛生院對當地基本藥物的采購都具有決定權,轄區基層醫療機構采購哪些基本藥物必須他們說了算。 鄉村醫生報了計劃也必須在當地衛生院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采購,即使村衛生室急缺,而平臺上明明有這個藥物,如果衛生院不同意也無法進到。 所以實際上在基層,還存在每個衛生院轄區的醫療機構都有一本自己“小目錄”的現象。 為何會出現這種現象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思! 配送、售后制約了用藥積極性 基藥雖然是平臺采購,但是最終都還是要落實到商業機構配送,所以實際上比采購普藥多了一道手續。 而且在平臺報計劃時是否有藥、藥物的有效期怎樣都不得而知。因此,很可能出現報了某種藥物后商業公司卻沒有貨。這種情況下如果此種藥物不是急用還好點,如果等著用則會耽誤事。 另外,不同的基藥可能由不同的商業公司配送,有的藥物因為用得少可能只在一家公司報了十幾元的計劃,這么少的量配送公司連運費都不夠,自然懶得送,或者等下次報了其他計劃才一起送。遠遠比不上普通商業公司配送及時便利、服務周到。 其實基藥配送公司也要賺錢,無利可圖的事誰愿意干。 總 結 以上是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緊缺的一些原因,從中可以看出,基藥目錄品種少只是其中的一個因素,而基本藥物自身問題、基藥采購管理問題以及基藥配送和售后問題才是基層無藥可用的主要原因。 筆者認為,要從根本上緩解基層無藥可用的困境,就要必須落實李克強總理講話精神“簡政放權,釋放改革紅利”,不要手伸的太長,相關部門管好該管的,比如基藥目錄、基藥零售價格、基藥質量、醫保報銷制度、基層醫療行為等等。 不要干預基層醫療機構自身的運營,不要干預基本藥物采購,讓基層根據患者的需要采購。 只有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公開市場競爭的作用,優勝劣汰,保障群眾用藥安全、充足。否則,目錄補充再多依舊不能解決基層用藥的根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