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取穴規則
綜合分析《傷寒論》全書的針灸原文不難發現,張仲景選用針灸穴位有如下四條規則。
1.強調循經取穴的重要
針灸取穴尤其是初涉針灸臨床的醫生,每每會遇到取穴不準的困惑,這固然有一個不斷學習、實踐并逐漸形成一套成熟的取穴經驗這樣一個過程,但退一步講,“寧失其穴,勿失其經”。穴位可因人的胖瘦高矮而運用不同骨度法定穴,其中的偏差是有的,但經脈的循行不可偏離,在這方面,仲景給我們做了很好的示范。如第8條的“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第292條的“脈不至者灸少陰七壯”,第343條的“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等,這里,仲景并未明確具體穴位,但明確了經脈,循經取穴的意圖非常明顯。后世注家紛紛據癥狀推測是何穴,其實仲景的本意是強調取穴“勿失其經”,大的原則方向明確了,具體選取某個或某幾個穴位,則因辨證病情而定。

2.強調辨證取穴的靈活
就是根據具體病情辨證后異病同治用針。如第147條“太陽與少陽并病”后誤汗見“譫語不止,當刺期門”;第148條“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當刺期門”;第221條“陽明病,下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刺期門”等,盡管有病在太陽、陽明、太陽與少陽并病之異,但熱邪隨肝經上犯腦系機理相同,故辨證取穴——針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又如第24條太陽中風桂枝證表現為經輸不利為主者,則當“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因風邪上犯清陽,故取穴在頭,取風池疏風清熱、通經活絡,風府主通督脈陽氣助正祛邪,反映出辨證取穴的高度靈活性。

3.重視局部取穴用針或灸
就是根據病變部位或鄰近病變部位取穴。最典型的如第121條:“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灸其核上各一壯。”“核起而赤”,孤立地看類似針處局部感染,但仲景一句“必發奔豚”,一個“必”字強調了這一局部體征與水寒之邪的聯系,性質屬于真寒假熱。由于寒邪凝滯針處不得疏散,加上燒針誤汗損傷心陽,誘發水寒之氣上逆的奔豚證,故仲景第一步用灸以疏散針處局部寒邪,第二步才用方藥。這種重視局部與整體的關系并且先從局部入手進而內外合治的思想,有很強的示范性。他如第176條:“太陽少陽并病,心下硬,頸項強而眩者,當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病在太、少兩經,故取督脈穴大椎,手足三陽與督脈之會,配膀胱經背俞穴肺俞,疏解太陽表邪主治頸項強而眩;取肝俞轉樞少陽以配合太陽之開,協調肝膽而主治心下硬等,局部取穴甚為典型。

4.善于斷其病傳與危證救治
就是利用經脈與三陰三陽開闔樞的關系來阻止病傳,并及時救逆促使病情趨向好轉。如第8條:“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太陽主開,陽明主闔。太陽表邪于七日太陽本經行盡當自解而愈;若不愈,用針就不能針對頭痛只考慮太陽經或督脈穴,而必須“針足陽明”,以截斷其病傳。所以斷其病傳選經用穴,是仲景留給我們的又一條寶貴經驗。對于急癥,如《金匱要略·雜療方》有一條針對“卒死而四肢不收失便者”,仲景及時施治:“灸心下一寸、臍上三寸,臍下四寸,各一百壯,差。”為了搶救及時,甚至連穴位名稱都可以忽略而直接點出灸的確切部位,而且要“一百壯”才可病愈。我們仿佛置身于這種對話的情景中:仲景是在指揮他的弟子?或是在自己救治過程中的自言自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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