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村是熟人社會,村醫又大都是本地人。在日常診療過程中,面對患者提出的回家輸液等看似不重要的要求,村醫總認為“都是熟人沒事”,便放松了警惕,但誰知卻藏下了深深的隱患。
近日,河南省一所村衛生室發生了一起患者自主要求回家輸液卻引發安全事故的案例。就此,記者采訪了多位專家,他們都提醒村醫,面對鄉親們的熟面孔,更應提升法律意識。
回家輸液出事故 村醫有責任
今年7月17日下午,河南省平頂山市汝州市楊樓鄉發生了這樣一件事。今年52歲的楊女士生病后,女兒小悅帶她去村衛生室輸液。輸到一半,母女倆就主動提出要帶著剩下的一瓶半注射液回家自己輸。可誰知,回到家中,小悅在換輸液瓶時出了大錯,因為沒有仔細查看瓶身,給母親輸了混有洗衣粉的100毫升液體。這之后,楊女士經過急救,脫離了危險。
在楊女士的事件中,河南春秋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海洋認為,村衛生室和小悅均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趙海洋說,小悅在為患者輸液前沒有仔細查看瓶身及液體情況,在為患者輸液過程中發現患者有不良反應也沒有及時停止輸液,更沒有告知村醫或者采取其他緊急措施,最終造成嚴重后果,應承擔主要責任。與此同時,作為專業的醫療機構,村衛生室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范進行操作,如果村醫不允許小悅及其母親將注射液帶回家,這樣的事情也不會發生。因此,村醫在這里承擔次要責任。
河南省衛生計生委農村衛生管理處相關人員表示,根據相關規定,村衛生室應設置有治療室、診斷室、觀察室等,以便醫生隨時觀察患者的用藥反應、輸液反應等,同時在患者發生不良反應時能及時采取措施。該起案例中,村醫的過錯就在于讓患者自行將注射液帶回家,其行為違反了規定。
提供上門診療 這些招數要記牢
在日常工作中,相信上述情形大多數村醫都遇到過。河南省新密市衛生局信息調研科科長張建鵬建議,村醫在診療過程中遇到重癥患者或者年老體弱者等確有需要者,可以提供上門服務,但服務期間應一直待在患者身邊,“這可以避免類似上述情況的發生”。
針對村民的需要,村醫提供上門服務,自然便利了很多,但這時一堆問題又來了。哪些治療能做?上門治療前,村民說“出事兒保證不告你”,但出力救人還惹上官司的也有,這時該怎么辦?對此,河南天昭律師事務所律師姬瑞明為村醫支招了!
第一,村醫應根據自己的專業知識和診療經驗,判斷患者是否適合在家治療。如果患者家庭就醫條件相對較好,且患者只需要接受一般治療、輸入一般液體,可上門服務,但村醫應在患者身邊觀察其用藥反應,以便在患者發生不良反應時第一時間進行救治。如果患者的治療有特殊要求或者輸入的液體有特殊副作用時,應把患者留在村衛生室進行觀察。
第二,村醫要履行告知義務,把患者的患病情況、治療情況、在家治療可能引發的危險等告訴村民。
第三,最好能組成診療團隊。有條件的村醫提供上門服務時,最好有具有護士資格的人員同行,如果能組成一個小的診療團隊則更好。
第四,提供上門服務時,如果能與患者簽訂一份書面協議,那么雙方的權益能得到更有效的保障,村醫能更長久、更好地為村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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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村醫導刊 □湖南省衛生計生委基層衛生處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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