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巧合的30日,是魔咒還是神符?
2016年7月8日,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4個部門聯合召開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視頻會議,部署落實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自2016年7月起開展為期1年的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同一時間我們看到了以國衛醫發〔2016〕34號文件形式下發的由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中宣部、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中國保監會9個部門聯合署名的“關于印發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而《通知》下發時間是2016年6月30日。
不知是巧合還是其他什么原因,3個月前的2016年3月30日四部委剛剛下發過當時被媒體和社會各界稱之為世上最嚴厲《關于進一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通知》。
30年前的1986年10月30日,衛生部公安部第一次聯合發布《關于維護醫院秩序的聯合通知》。
30年,三個文件,都是30日發出,為了同一個問題。我們常說“一二不過三”,可30年我們怎么就被這個“3”給困住了呢,怎么就獨獨總是在“3”上徘徊呢?我們真的找到醫療秩序不正常的根源了嗎,采取的這些措施起作用了嗎,為什么30年還不能根本改變甚至越來越厲害,現在的措施與以往有什么不同和創新了嗎?如果沒有,專項整治也好,平戰結合也好,長效管理也好,能收到效果嗎?
通讀9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實在看不出與3個月前的四部委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通知》有多少區別,也可以說就是同一個版本,最多是修訂版。
從30日以后的3個月:“黑色二季度”
《關于進一步做好維護醫療秩序工作的通知》于今年3月30日下發后,社會一片叫好聲,醫衛界更是滿懷期待。可是事實卻是如此殘酷,幾乎讓醫務人員和全社會吐血,四部委要求各地進一步堅決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的行動中:
4月,據不完全統計,僅僅是見諸報端的醫療暴力事件就達13起之多。
5月,暴力傷醫更是觸目驚心,與4月相比不僅數量翻倍,惡性程度更是令人發指。出現了三名醫務人員被殺,一天多起,醫院被迫停診等前所未聞的事件。
6月,傷醫辱醫依然如故……
2016年的第二季度,成了中國醫療界的“黑色二季度”,充斥著凄涼和悲憤。
經歷了對中國醫療界來說完全是血雨腥風的“黑色二季度”,醫患關系再次成為社會熱點和焦點。看到的,聽到的,撲面而來的都是醫療和醫生的各種不堪和負面信息。甚至出現醫生逃離醫療行業、高考的學子“寧死不學醫”、“打斷腿,也不能讓女兒學醫”等的極端現象。一時間,天昏地暗,似乎醫學就是一條絕路,人人畏懼,醫生就是在這條絕路上撲火的飛蛾,正在走向滅亡。
也許正因為此,才會有7月8日這次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綜治辦、公安部、司法部4個部門聯合召開的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視頻會議,才會出臺9部門聯合的《關于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這可是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我們期待看到實效!!
傷醫辱醫屢打不止愈演愈烈,原因何在?
30年來,《通知》《意見》《聲明》《聯合聲明》“強烈譴責”“強烈呼吁”等可謂一而再再而三,但都沒有阻止嚴重擾亂醫院診療秩序、傷害醫務人員的惡性案件的發生,反而是愈演愈烈。這不得不讓我們反思,這是為什么?
有人說是媒體問題,有人說是患者問題,有人說是醫生問題,有人說是醫院問題,其實這些都沒有說對。中國醫療走到今天,任何所呈現出的表象,都有其背后深刻復雜的體制制度根源。主要根源是30年市場經濟的運行體制,導致的醫院公益性嚴重削弱,公立醫院不“公立”——過度市場化的醫療和商業化的醫療管理模式,使醫學失去了它的本真,使醫患雙方都成了受害者。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劉太剛認為:導致傷醫辱醫事件成為當今中國新常態的原因有二,一是全社會對傷醫辱醫的同情與寬容,導致了對傷醫辱醫的縱容。二是政府的打擊不力,對傷醫辱醫行為有直接和明顯的縱容作用。只有弱智民族才縱容傷醫辱醫。
多年無底線還美其名曰人性化執法,導致有法不依、執法不嚴。
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能取得預期的效果嗎?
從一次又一次的“通知”和“醫鬧”入刑后,暴力傷醫事件并不減少看來,僅僅靠加大打擊暴力傷醫的力度,效果不一定好。雖然這樣的行動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的醫療環境惡化,醫患矛盾突出,醫患嚴重對立,看似醫療領域的問題,歸根結底是我國社會轉型期各種社會矛盾的集中體現。這個問題不解決,即使媒體閉嘴,患者不吭聲,醫患矛盾不會因為悲鳴和發泄而減少。而傷醫辱醫屢打不止愈演愈烈原因上面已經分析。所以要取得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動的順利,唯有“打防結合”,才能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
中央顯然是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副局長郭燕紅說,此次行動關鍵詞是四個字:嚴打、嚴防。
嚴打是指依法嚴厲懲處涉醫犯罪,包括公安機關要采取果斷措施,對毆打醫務人員、嚴重擾亂醫院秩序依法處理,人民檢察院對傷醫安檢及時受理,人民法院及時審判,以及對社會影響惡劣安檢依法從嚴懲處。快審快判,還要快報。
嚴防,首先是指發揮現有法律法規的教育、傳遞和震懾作用,引導公眾、教育公眾,既要維護自身權益,也要守法,不能因任何理由對醫務人員人身安全造成傷害并擾亂醫療機構政策秩序。
其次提高醫療機構安全防范能力,尤其是在急診及就醫高峰時段和場所。同時提高醫療質量,加強醫患溝通,預防醫療糾紛。
可是我怎么就是沒有從《關于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等中,看到從根源上解決的應對性預防措施呢?
當下,醫療生態環境的嚴重惡化,已遠遠超過了行業的自凈能力和自我修復能力。面對醫療環境惡化、醫生的被攻擊,需要患者和整個社會都應該和醫生站在一起,共建醫患和諧,沒有誰是局外人。需要鐵一樣的法律和制度的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而最關鍵也是最根本的政府無疑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
這次專項行動能夠遏制暴力傷醫嗎?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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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村醫導刊 □湖南省衛生計生委基層衛生處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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