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不少村醫朋友表示支持且充滿期盼,“這個提議非常好,說到村醫的心坎里了”、“期待中”、“愿這一天早日到來”……當然也不乏一些其他聲音,如“醒醒吧我的同行們”,而筆者今天也是來“潑涼水的”,希望大家能更理性看待這一提議,畢竟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再好的藍圖得不到落實也只是鏡中花、水中月,筆者不愿見到大家因期盼復又落空而更消極埋怨。變身為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員工、獲得編制身份、成為“公家人”是不少村醫的心聲,然而筆者認為這一建議落地的希望非常渺茫,主要原因則是精簡機構、人員、編制是當前事業單位改革的主旋律。如今年的“事業”轉“企業”,相信不少朋友都有所耳聞,這一改制主要針對經營類事業單位,根據中央相關指導意見,今年年底,經營類事業單位全部改企業制或撤銷、退出,筆者一位朋友就在此類單位,去年底他們就基本完成了改制,有編的人要么被調走,要么轉企失去事業編。而像公立醫院,去編制化改革也早已不是新鮮事,此前有官媒報道“國家已明確:今后高校和公立醫院會取消事業編制,但保留事業單位的性質,未來高校和公立醫院將實行全員合同聘用制,讓事業單位真正成為干事業的地方”,也就是說,公立醫院雖仍是事業單位,但去編也已經成為定局。那么,與村醫關系更緊密的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機構又會如何改,是否會取消編制?目前來看,多地基層都在拿編吸引人才,并未聽聞有去編的政策,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也提到“允許各地盤活用好基層衛生機構現有編制資源,鄉鎮衛生院可優先聘用符合條件的村醫”,這也意味著基層衛生機構的編制是保留的。但從這份最新國家級文件的遣詞用句“盤活……現有編制”、“符合條件”并結合當前改革趨勢“編制只減不增”及以往國家衛健委的答復“在當前從嚴控制事業編制的背景下,將村衛生室人員全部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的條件尚不具備”來看,村醫應心中有數,一是“僧多肉少”,現有編制有限,新增編制很難,二是入編并不簡單,即使有空編,往往對學歷、資質、年齡等都有較高的要求,而這對不少村醫而言,遙不可及。此外,根據中央相關指導意見“不再批準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創新公益服務提供方式,完善購買服務機制,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雖未提及公益類(醫療機構歸屬此類)的設立,但不少地方對于新增公益類事業機構都是按照總量控制的原則,如“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并嚴格報批,甚至有地方明確凡可通過政府購買取得的公益服務,原則上不再通過新設事業單位提供。所以,從當前事業單位改革的大方向看,筆者是持悲觀態度的,將村衛生室改為事業單位、解決村醫編制,代表建議落地之難,無異于空中建樓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