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療廢物的分類
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病理性廢物。
感染性廢物
感染性廢物指的是:攜帶病原微生物具有引發感染性疾病傳播危險的醫療廢物。
1、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簽、引流棉條、紗布及其他各種敷料;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廢棄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醫療機構收治的隔離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
4、各種廢棄的醫學標本。
5、廢棄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醫療用品及一次性醫療器械視為感染性廢物。
處理方法:
1、用黃色帶蓋醫療垃圾桶收集,并套專用黃色醫療垃圾袋。當容器3/4滿時,垃圾袋封口并貼上專用標識。
2、微生物實驗室的病原體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 在產生地用壓力蒸汽滅菌后再按照感染性廢物收集。
3、廢棄的尿液、胸腹水、腦脊液等標本可直接排入有污水處理系統的下水道。
4、廢棄的血液、血清、糞便標本,及其他感染性廢物放入有醫療垃圾袋及帶蓋醫療垃圾桶內。
5、輸血袋應在輸血24小時后,單獨收集于黃色醫療垃圾袋。
6、隔離的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廢物(含生活廢物)應用雙層黃色醫療垃圾袋密閉包裝。
損傷性廢物
損傷性廢物指的是:能夠刺傷或者割傷人體的廢棄的醫用銳器。
1、廢棄的金屬類銳器,如醫用針頭、縫合針、針灸針、探針、穿剌針和各種導絲、鋼釘、手術鋸等。
2、廢棄的玻璃類銳器,如蓋玻片、載玻片、玻璃安瓿、破碎的玻璃試管。
3、廢棄的其他材質類銳器,如一次性鑷子、一次性探針、一次性使用塑料移液吸頭等。
處理方法:
1、損傷性廢物(醫療銳利器具廢物),裝入印有醫療廢物警示標志的黃色利器盒,在盒體側面注明“損傷性廢物”。注:選擇合適規格的利器盒,裝滿3/4即封口轉運。
2、滿盛裝量的利器盒從1.5m高處垂直跌落至水泥地面,連續三次,利器盒不會出現破裂、被刺穿等情況。
藥物性廢物
藥物性廢物指的是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廢棄的藥品。
1、廢棄的一般性藥品,如:抗生素、非處方類藥品等。
2、廢棄的細胞毒性藥物和遺傳毒性藥物,包括:致癌性藥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環孢霉素、環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藥物,如:順鉑、絲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劑。
3、廢棄的疫苗、 血液制品等。
處理方法:
1、批量的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廢棄藥品,應由藥學部按種類集中收集并登記后,退回生產廠家或交由危險廢物處置機構處置。
2、少量的藥物性廢物一包括廢棄的細胞毒性藥物和遺傳毒性藥物的藥瓶可以直接放入用以盛裝感染性廢物醫療垃圾袋及醫療垃圾桶,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化學性廢物
化學性廢物指的是:具有毒性、腐蝕性、易燃易爆性的廢棄的化學物品。
1、醫學影像醫學實驗使用后的廢棄的化學試劑。廢棄的過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學消毒劑。
2、廢棄的含重金屬物質的器具、物品,如含汞血壓計、含汞溫度計,以及口腔科等使用后的含汞物品等。
處理方法:
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如乙醇、甲醛、二甲苯等),應當交由專門的危險廢物處置機構處置。
批量的含汞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危險廢物處置機構處置。
病理性廢物
病理性廢物指的是:診療過程中產生的人體廢棄物和醫學實驗動物尸體等。
1、手術及其他診療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的人體組織、器官等。
2、醫學實驗動物的組織、尸體。
3、病理切片后廢棄的人體組織、病理臘塊等。
4、傳染病、疑似傳染病及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產婦的胎盤。
5、胎齡在16周以下,或胎重不足500克的死產胎兒。
處理方法:
直接放入醫療垃圾袋及帶蓋醫療垃圾桶。
胎兒遺體、嬰兒遺體應依照《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納入遺體管理。嚴禁將胎齡16周以上或胎重500g以上胎兒遺體、嬰兒遺體作為醫療廢物處置。
分娩后的胎盤歸產婦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胎盤。產婦在分娩前應與醫療機構辦理胎盤處理手續,并隨病史歸檔備查。
醫療垃圾的收集
⑴ 非感染性醫療廢物和病理性廢物,包裝袋上要粘貼“醫療廢物”警示標識。
⑵ 感染性廢物(可混入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包裝袋上要粘貼“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感染性廢物”字樣。
⑶ 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在科室進行化學消毒處理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⑷ 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的管理,按有關規定執行。
⑸ 傳染病人產生的廢物,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封閉。
⑹ 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袋3/4時,應當封口,并使封口緊實、嚴密。
⑺ 包裝物或容器外表貼標簽,注明單位,日期、類別及需要特別說明。
(8)化療廢棄物應使用密封袋嚴密封閉后放入專用的紅色垃圾袋,用帶密封蓋的桶蓋好。
醫療垃圾的存貯
1、醫院按要求設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庫房,設置醫療廢物警示標志和張貼“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志;暫存點標識齊全(六防、危廢、禁煙禁飲食、轉運工具洗消處);
2、暫存間環境整潔,清洗及消毒設施齊全,功能良好;
3、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對暫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4、設專人負責醫療廢物暫時儲存庫房的各項管理工作,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超過2天,醫療廢物不能與生活垃圾混放;工作人員掌握消毒液配制及消毒方法,執行并按時登記。
醫療垃圾的運送交接
運送
1、醫療廢物轉運工具應專用,易于裝卸和清潔、有標識;
2、醫療廢物轉運人員按規定路線轉運,途中不得長時間停留;
3、轉運途中轉運工具應保持封閉,無遺撒、無泄漏;
4、轉運工作結束,每天應對運送工具及時清潔和消毒,做好登記;
5、轉運人員防護用品配備齊全,防護措施到位;
6、轉運人員掌握職業暴露應急處置方法。
交接:
1、醫療廢物應有數量和重量的交接并登記;
2、匯總醫療廢物交接數量和重量(科室每月匯總、醫療廢物回收人員每日),核查人簽名;
3、交、接人員雙方簽字,資料妥善保存,至少三年。
流失、泄漏、擴散的處理
(1)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2)組織有關人員盡快按照應急方案,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3)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4)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5)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6)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后,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其它
1、對接觸醫療廢物的有關人員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做好安全防護。
2、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擠血-沖洗-消毒-預防用藥),并及時報告監控部門。
3、禁止各類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禁止非法收集、非暫時儲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違者按《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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