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人社廳近日聯合出臺《關于解決老年鄉村醫生生活補助問題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自2015年1月1日起,按鄉村醫生在村衛生室工作每滿一年每月補助20元的標準,為離崗和老年鄉村醫生發放生活補助。《意見》同時要求建立規范的鄉村醫生退出機制。
《意見》規定,此次補助的對象要求是現為山東省戶籍,新中國成立后至2011年6月30日已進入山東省內村衛生室,或曾在山東省內村衛生室連續從事鄉村醫生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年滿60歲的離崗鄉村醫生。目前在崗的60歲以上的鄉村醫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辦理離崗手續,之后即可按以上標準領取生活補助。
《意見》要求搞好政策銜接,已出臺鄉村醫生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地區,要統籌做好鄉村醫生生活補助和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銜接,確保年滿60歲的離崗鄉村醫生的養老補助水平不低于該《意見》標準。對2011年7月1日及以后進入村衛生室執業的人員,可由各地通過引導、鼓勵,參加較高檔次的居民養老保險。
《意見》規定,發放離崗和老年鄉村醫生生活補助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負責籌措,以縣(市、區)級財政為主。對于省級財政困難縣,省財政按50%的比例安排專項資金,通過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補助資金下達。補助發放業務由各縣(市、區)人社局所屬社保經辦機構承擔,統一使用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發放渠道。
這是一個特別罕見的病例,小女孩出生時...
雙手皮膚干燥、老化,接觸水后皮膚變白、脫皮,水干后...
來源:村醫導刊 □湖南省衛生計生委基層衛生處 王...
5月8日,發表在Cell子刊《Ce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