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9日,國家衛計委公布了《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規范的通知》,明確了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工作職責,其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職責:對首次建冊的孕婦進行妊娠風險篩查;對建冊孕婦進行隨訪管理;對產后42天內的產婦進行風險評估與管理。
定義
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是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懷孕至產后42天的婦女進行妊娠相關風險的篩查、評估分級和管理,及時發現、干預影響妊娠的風險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結局,保障母嬰安全。
工作流程圖

工作內容
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包括妊娠風險篩查、妊娠風險評估分級、妊娠風險管理和產后風險評估,那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做哪些工作呢?
(一)妊娠風險篩查。
首診醫療機構應當對首次建冊的孕產婦進行妊娠風險篩查(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表見附件1)。孕產婦符合篩查表中1項及以上情形的即認為篩查陽性
1.篩查內容。
篩查項目分為“必選”和“建議”兩類項目。必選項目為對所有孕婦應當詢問、檢查的基本項目,建議項目由篩查機構根據自身服務水平提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制定實施方案時可根據當地實際適當調整必選和建議檢查項目。
(1)必選項目:①確定孕周;②詢問孕婦基本情況、現病史、既往史、生育史、手術史、藥物過敏史、夫婦雙方家族史和遺傳病史等;③體格檢查:測量身高、體重、血壓,進行常規體檢及婦科檢查等;④注意孕婦需要關注的表現特征及病史。
(2)建議項目:血常規、血型、尿常規、血糖測定、心電圖檢查、肝功能、腎功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篩查等。
2.篩查結果處置。
(1)對于篩查未見異常的孕婦,應當在其《母子健康手冊》上標注綠色標識,按照要求進行管理。
(2)對于篩查結果陽性的孕婦,應當在其《母子健康手冊》上標注篩查陽性。篩查機構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應當填寫《妊娠風險篩查陽性孕產婦轉診單》(附件2),并告知篩查陽性孕婦在2周內至上級醫療機構接受妊娠風險評估,由接診機構完成風險評估并填寫轉診單后,反饋篩查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落實后續隨訪。
(二)妊娠風險評估分級。
妊娠風險評估分級原則上應當在開展助產服務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
附件1


備注:帶*的項目為建議項目,由篩查機構根據自身醫療保健服務水平提供。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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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村醫導刊 □湖南省衛生計生委基層衛生處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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