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計生委、商務委、市場監管局4部門印發了關于做好慢性病門診管理服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調整了醫保門診管理政策。通知規定,自12月1日起,杭州市患有特定慢性病的簽約病人一次可開出4周至12周的慢性病長期處方。
根據新規定,目前可以參與慢性病連續處方的是16種納入杭州市慢性病門診管理的疾病,具體包括:高血壓、糖尿病、阿爾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慢性腎臟病、支氣管哮喘、肺結核、腹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病、高脂血癥、骨質疏松癥、慢性肝炎和前列腺增生。
該市明確,只有經二級及以上醫院規范性治療,同時臨床診斷明確、病情和治療方案基本穩定的已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簽約管理半年以上的患者,才能得到慢性病連續處方服務;連續處方的時間將根據簽約醫生的評估結果決定。符合條件的簽約患者向自己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簽約醫生提交申請,經過簽約醫生評估并認可患者健康情況后,就可以獲得簽約醫生酌情開具的連續處方了,連續處方時間最長可達12周,即三個月內不用再跑醫院了。
杭州市于2014年率先在主城區推行醫養護一體簽約服務。據統計,今年該市簽約居民人數已達256萬,其中杭州主城區有70多萬,已全面覆蓋慢性病等重點人群。(特約記者詹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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