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新政明確,從3月1日起,對于100張床位及以上社會辦醫療機構,以及個體診所、中醫診所、全科診所等基層醫療機構,不做數量、等級、選址距離等限制。
上海大幅度放開醫療機構審批的選址限制了!
2018年7月上海“健康服務業50條”重磅出爐,明確提出“先行放開100張床位及以上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全科診所和中醫診所的規劃限制”,如今,落實的細則來了。
2019年1月17日,上海市衛健委下發《關于優化本市社會辦醫療機構設置管理的意見》,明確表示,從3月1日起,對于100張床位及以上社會辦醫療機構,以及個體診所、中醫診所、全科診所等基層醫療機構,不做數量、等級、選址距離等限制。
也就是說,上海100張以上民營醫院及診所之間的距離限制將很快被取消。
據了解,長期以來,醫療機構之間的距離限制(500米)一直是阻礙社會辦醫準入的巨大障礙,從中央到地方取消醫療機構審批的距離限制是大勢所趨。
尤其是在基層診所方面,惠州、深圳早在2014年就取消了門診部、診所的距離限制,全國層面“個人診所申辦不受區域衛生規劃限制”的政策也寫入了國家文件,據了解,全國多地并未出臺落實細節,以至于多層級的政策之間“打架”。
一位診所創業者表示,拿國家的文件給當地區衛生部門看根本就沒有用,說沒有接到市里的文件通知。
如今,上海的落實細則來了:明確對于100張床位及以上社會辦醫療機構,以及個體診所、中醫診所、全科診所等基層醫療機構,不做數量、等級、選址距離等限制。
而且文件強調,對于老年醫療護理、康復、兒科等社會需求大的薄弱專科醫療機構,不做數量、等級、床位規模、選址距離等限制。鼓勵引入信譽良好、管理先進的高質量、高水平社會辦醫療機構以及重點支持“5+X”健康醫療服務業集聚區醫療機構設置。
可見上海社會辦醫的鼓勵發展方向一目了然。
廢除與學校、餐館的距離限制!
關于診所的選址方面,本次文件也有一大亮點:“選址與托幼機構、中小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物理隔離。”
而根據2017年4月1國家衛計委發布的《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提交選址報告的相關表述為:“選址與周圍托幼機構、中小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布局的關系”。
一般地方衛生部門將其細化規定為“與周圍幼托機構、中小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距離50米,之間有物理分割。”
這樣的政策規定在鄰家診所創始人李健華看來,幾乎讓絕大多數選址都不符合規劃,根本找不到。
那么這樣的規定真是為了衛生與預防疾病的要求嗎?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如果已經有了餐館,隔壁就不能審批診所,但如果先有了診所,餐館卻可以開到診所隔壁。卻沒有一家診所因為隔壁或臨近開了餐館而判不符合衛生及預防疾病的要求。
如今,上海新政策“選址與托幼機構、中小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物理隔離”該如何理解呢?
據了解,2018年一位診所創業者向當地衛生部門提交審批后,被告知診所樓下有餐館,不符合衛生及預防疾病的要求,如今上海的政策明晰:只要有物理隔離就行了,不再提要求有多少米的限制。
對此,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將釋放出不少符合開診所的選址,而且也讓Medical Mall落地上海鋪平道路,不然幾乎沒有符合條件開診所的商業綜合體。
關于上海出臺的一系列社會辦醫利好政策,與上海市衛生健康行業50條相呼應,為促進醫生流動、發展社會辦醫再次打出組合拳。一位讀者羨慕地留言表示:”我們當地領導反復說區委要求對標上海,衛生工作卻沒有一點上海痕跡,現成的東西跟著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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