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國是乙肝大國,據統計,目前我國一般人群HBsAg流行率為5%~6%,慢性乙肝病毒感染者約7000萬例,其中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約2000萬~3000萬例。
目前抗病毒治療是慢性HBV感染的關鍵治療和最有效治療,可抑制病毒復制,促進肝臟病變恢復,減少或延緩并發癥的發生及提高患者生活質量。
那么如何規范化使用抗病治療,提高治療率呢?本文就慢性乙型肝炎(chronic hepatitis B,CHB)的抗病毒的適應證,核苷(酸)類似物、干擾素抗病毒治療藥物的選擇,抗病毒治療的療程等要點進行總結。
CHB患者的抗病毒治療需根據HBV DNA是否陽性,選擇不同策略,如為陰性,建議定期隨訪,如為陽性,根據ALT情況選擇是行抗病毒治療(圖1)。

圖1慢性HBV感染抗病毒治療適應證的選擇流程圖
抗病毒治療需依據血清HBV DNA、ALT水平和肝臟疾病嚴重程度,同時需結合年齡、家族史和伴隨疾病等因素,綜合評估患者疾病進展風險。(表1)。
表1抗病毒治療原則

一旦確定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應該如何選擇用藥呢?
別急,我們先往下看!
對于初治患者應首選強效低耐藥藥物,其包括恩替卡韋(ETV)、富馬酸替諾福韋酯(TDF)、富馬酸丙酚替諾福韋(TAF)。已不建議阿德福韋酯(ADV)和拉米夫定(LAM)用于HBV感染者的抗病毒治療(表2)。
表2核苷(酸)類似用法用量+注意事項

干擾素-α的治療有Peg-IFN-α和普通干擾素-α,其中Peg-IFN-α療效較好,且Peg-IFN-α能進一步降低HBV相關肝癌的發生率,但對于失代償期肝硬化不建議使用。
Peg-IFN-α使用模式有單藥治療及與NAs聯合治療,HBV DNA 小于2000IU/ml的發生率為30%-40%左右(表3)。
表3Peg-IFN-α用藥原則

1、Peg-IFN-α抗病毒療效的預測因素
預測因素可以預測Peg-IFN-α抗病毒療效,包括HBV DNA及ALT高低、基線HBsAg情況等。
表4 Peg-IFN-α抗病毒療效的預測因素

2、Peg-IFN-α的不良反應及處理方法
Peg-IFN-α治療過程可能出現流感樣癥候群、骨髓抑制、精神異常等,處理的方法如下表5。
表5Peg-IFN-α不良反應及處理方法

了解抗病毒治療的基本原則后,由于核苷(酸)類似物治療和干擾素-α治療抗病毒治療療程有差異,因此治療中需特別注意檢測和患者的管理!
對于不同的類型的CHB患者,治療需特別注意以下內容(表6)。核苷(酸)類似物治療抗病毒治療一般推薦長期,干擾素-α治療抗病毒治療不宜超過96周。
表6不同類型CHB患者的治療注意事項

一、NAs類藥物抗病毒治療過程中的監測
抗病毒治療過程中需定期監測。這為了監測抗病毒治療的療效、用藥依從性,以及耐藥情況和不良反應。一旦出現不良反應和耐藥情況,及時調整用藥,提高治療率。檢測的原則如下所示:
1、血常規、肝臟生物化學指標、HBV DNA定量和HBV感染5項指標、肝臟硬度值測定等,每3~6個月檢測1次。
2、腹部超聲檢查和甲胎蛋白等(無肝硬化者每6個月1次,肝硬化者每3個月1次)。
3、必要時做增強CT或增強MRI以早期發現肝細胞癌。
4、采用TDF者,每6~12個月檢測1次血磷水平、腎功能,有條件者可監測腎小管早期損傷指標。
二、患者的管理
慢性HBV感染者接受腫瘤化學治療或免疫抑制劑治療有可能導致HBV再激活,重者可導致肝衰竭甚至死亡,所以,下文中的患者需重點管理。
1、所有接受化學治療或免疫抑制劑治療的患者,起始治療前應常規篩查HBsAg、抗-HBc。
2、HBsAg陽性者應盡早在開始使用化學治療藥物和免疫抑制劑之前(通常為1周)或最遲與之同時應用NAs抗病毒治療。
3、HBsAg陰性、抗-HBc陽性患者,若HBV DNA陽性,也需要進行預防性抗病毒治療;如果HBV DNA陰性,可每1~3個月監測ALT水平、HBV DNA和HBsAg,一旦HBV DNA或HBsAg轉為陽性,應立即啟動抗病毒治療。
4、應用化學治療和免疫抑制劑的CHB或肝硬化患者,NAs抗病毒的療程、隨訪監測和停藥原則與普通CHB或肝硬化患者相同。
5、處于免疫耐受和免疫控制狀態的慢性HBV感染患者,或HBsAg陰性、抗-HBc陽性、需要采用NAs預防治療的患者,在化學治療和免疫抑制劑治療結束后,應繼續恩替卡韋、TDF或TAF治療6~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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