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一個由真實事件總結虛構出來的故事。
一名懷孕約 24 周的孕婦上呼吸道感染,咳嗽不止,醫師為該患者處方了復方甲氧那明膠囊(圖 1 )。使用藥物一段時候后,患者出現藥物反應。此時,患者的丈夫發現該藥品說明書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中標注「禁用」。

圖1 廠家 A 生產復方甲氧那明膠囊說明書
隨后,患者丈夫向醫院討說法,并要求醫院保證孕婦及胎兒(嬰兒)在數年內的健康。雖然醫師提出相關文獻證明該藥物于孕婦及胎兒的安全性,但患者家屬認為,廠家有絕對的資格對自己的商品進行描述,其他的資料來源僅作參考,既然廠家認為自己的商品禁用于孕婦,那么這個藥品對于孕婦來說就是不安全的。
最后,醫院對患者進行了賠償并達成了和解,對相關的醫師進行了處罰,而相關藥師在該事件中由于沒有做好「審方」工作被定性為玩忽職守而被懲處。
上述的故事為筆者所虛構,情節來源與筆者現實工作中遭遇的幾個真實事件糅合而成。
或者,我們會將上述事件歸咎于醫師對自己所處方的藥品性能不熟識以及藥師的審方工作不嚴謹。但接下來,這種看法可能會有所改變。這是復方甲氧那明膠囊(圖 2)藥品說明書,其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標注的為「妊娠婦女慎用」,也就是說孕婦也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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