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天氣轉暖,面部過敏和口罩皮炎現象逐漸增多。最近,很多顧客都到藥店找“醫用冷敷貼”面膜,希望緩解面部不適。
其實,把醫用冷敷貼叫作面膜,是不對的。2020年1月,國家藥監局就發文《化妝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費陷阱》,糾正了這一提法。因為,醫用冷敷貼并非化妝品,而是一種醫療器械,更重要的是醫用冷敷貼可不僅僅是面膜這么簡單。
在國家藥監局官網,能夠查詢到的“醫用冷敷貼”有2517種,還不包括其中的各種型號及進口品種。翻開明細,醫用冷敷貼的種類繁多,什么頸肩腰腿型、鎮痛型、護眼型、暈車型,甚至小兒腹瀉型、止咳型……真可謂“亂花漸欲迷人眼”。
那么,問題來了,既然醫用冷敷貼早已遍地開花,為什么并不為大眾熟知呢?那是因為包羅萬象的,也能暗藏乾坤。
下面,讓我們來扒一扒醫用冷敷貼不為人知的那些事兒。
一、什么是醫用冷敷貼?
假如你到藥店買到了下面三種貼膏,你大概率會以為,這是三種治療作用不同的產品。可是,我要告訴你,這只是你的錯覺,它們的真實姓名都叫“醫用冷敷貼”。
當然,商家可不希望你知道這個事實,所以,你不用放大鏡,幾乎難以發現端倪。而那些商品名、易被誤解的作用部位,卻被用大字放在突出位置,喧賓奪主。這就是為什么醫用冷敷貼早就火遍市場,而你卻相見不相識的原因。
而那些止咳型、腰腿型、暈車型,只是它的特征詞,并不表明只針對某種疾病起效,換句話說,它只是適合貼敷在某個部位。比如,把醫用冷敷貼做成類似面膜的樣子,貼于面部。當然,做成方的,貼在頸椎、腰椎等處亦無不可,而冷敷貼的原理和性質并沒有發生改變。
二、醫用冷敷貼到底治不治病?
既然這些醫用冷敷貼本質上屬于一種東西,那你肯定關心藥店有沒有騙你,它到底治不治病?
怎么說呢,這些醫用冷敷貼都屬于第一類醫療器械,政策規定不能含有發揮藥理學、免疫學或代謝作用的成分,只能用于物理退熱和冷敷理療。簡單點說,醫用冷敷貼和藥物沒有半毛錢關系,只是一種輔助的物理治療手段。
那輔助治療算不算一種治療?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說法,醫療器械雖與藥物的治療方式不同,目的卻是治療或緩解。也就是說,輔助治療也是一種治療。
這好比是發燒,吃藥能退熱,擦酒精也能退熱,治療手段不同。那么,這些醫用冷敷貼,治療程度和效果是否和藥物相當,能否代替藥物使用?那我沒法回答了,因為《條例》沒有說明,我們也無從知曉。你到藥店,往往會被推薦成:內服+外用,見效更快。所以,我也只能呵呵了。
當然,這個鍋不能只由醫用冷敷貼來背,其余的械字號貼膏象遠紅外貼、磁療巴布貼、熱敷貼等也存在相同的問題。
三、為什么這些產品如此任性?
我們知道,幾乎所有的商家都會削尖腦袋追求利益最大化,那他們的任性妄為不會受到主管部門的監管么?我的答案是:管,但又沒法管,因為法無禁止。
以標簽為例,《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要求,產品名稱必須清晰標明在顯著位置。至于,什么叫“清晰“,“顯著位置”又在哪里,具體多大字號,通用名、商品名、特征詞,應該如何標識,統統都沒有說明,更別提“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之類的警示用語了。舊版《規定》曾經有過相關條款,但因為已經廢止,早就棄之不用了。
如果這些你不能理解,那我們來看下藥品的規定,就能知道差距在哪里了。
《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除規定通用名稱必須顯著標示外,還要求標簽中通用名稱,橫版位置必須在上1/3,豎版位置必須在右1/3。商品名的字體不得大于通用名稱的1/2,注冊商標的單字面積,不得大于通用名稱的1/4。
所以,在政策不明的情況下,bug就出現了。很多企業就是抓住這一政策漏洞,狂打“擦邊球”,利用包裝和字號,誤導消費者相信,醫用冷敷貼擁有不同的治療作用,并且可以同藥物一樣治療疾病。同理,磁療貼、熱敷貼、遠紅外貼也是如此。清本溯源,這樣的漏洞早就應該堵上了。
在監管領域,醫療器械和藥品、保健食品的嚴格相比,相去甚遠,甚至都不能與化妝品的管理相提并論,尤其是一類醫療器械,因為采取市級備案,在市場上幾乎是“任我行”。所以,當務之急,要盡早完善法規,加強管理。
醫療冷敷貼只是一類醫療器械市場的一個小小的縮影,一類醫療器械雖然采取備案制,但放開不等于不管,法規層面更應該加以規劃和引導,使監管做到有法可依,真正讓放服管有效結合,讓醫療器械市場走向精細化、標準化、規范化的發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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