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者說:你連個最常見的“發熱”都不敢看,你還當什么醫生?
在基層行醫過程中,見過各種各樣奇葩的患者,相信大多數的基層醫生都有過類似的經歷。
多年行醫的臨床經驗告訴我,在基層行醫,由于條件的限制,碰到腋溫在39.5攝氏度及以上的患者,都要認真的查看患者的生命八征(T(體溫)P(脈搏)R(呼吸)BP(血壓)C(神志)A(瞳孔)U(尿量)S(皮膚黏膜)),然后再進行下一步處理。
腋溫39.5及以上攝氏度,肛溫基本上達到40攝氏度及以上了,已經是屬于高熱或超高熱的患者了。
假如是小兒、老年人、孕產婦、原患有其他的基礎疾病或生命八征異常的患者,我通常建議患者去醫院檢查。這時就有很多患者或患者家屬會說:“你連個最常見的“發熱”都不敢看,還當什么醫生?”
其實不然,發燒不是小事,發燒可以是很多急危重癥引起的,我們稍有誤診就可能延誤病情,從而引起醫療糾紛,下面這幾個案例都是筆者及身邊朋友的親身經歷:
患者,男,五十歲,平素體健,主訴發熱兩小時,體溫40.7攝氏度。 患者到丁村醫處就診,丁村醫建議其去醫院。之后患者說“剛剛發熱,早聞你醫技好,人品好,特地跑你這里看,麻煩你先給打針退熱針,我回去觀察下,假如還不退,就叫家屬帶去醫院”。 丁村醫聽患者這么一說,就給打了針“安痛定”,結果患者當場全身抽搐,神志不清,經搶救無效死亡。 丁村醫留下在場的其他證人并叫第三方協調,經第三方調查發現,患者于三天前就發高燒了,在別處打過一針,然后又帶病上工地上班,工友發現其一直高熱,勸其去就醫,他去過甲、乙、丙三處醫生處就診,告訴病情后均被建議去醫院。 后經三方協商,賠錢了事,具體數額沒公開。
患者,女,三歲,由其母親抱來筆者處就診,家屬主訴發熱兩天,在家給予退熱藥喂服,熱退后又燒,現腋窩溫度39攝氏度。家屬不讓查體溫、不讓檢查,請求筆者看在老鄰居的情面上給打針退熱針,再開點藥。 患者顯哭啼狀,不讓體檢,體溫也不讓測,心率110次/分,手測體溫大約39攝氏度,余正常,于是筆者給患者予“安痛定”0.6ml肌注,并開了點藥。 過一會兒,家屬抱著小孩哭著跑回店里,說剛在回去的路上,小孩忽然手足抽搐,神志不清。 由于患者顯啼哭狀,已經不抽搐了,建議她母親帶她去醫院檢查。家屬要求帶走原處方。我自己又抄了一張處方,把原處方給她。 后來聽說,患者家屬到醫院后大罵,想要理賠,兒科主任勸說:“這是高熱抽搐,村醫用藥沒錯,我們兒科經常碰到這樣的病歷。”患者在住院期間,家屬親眼看著兒科住院的患者有的邊治療邊抽搐后,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患者,男,七歲,來筆者處就診,孩子母親主訴孩子發燒三天,已反復給予退燒藥,但熱退了又燒,目前孩子體溫較高,但不讓測體溫,不清楚具體體溫,請求打退燒針、開藥。 患者顯啼哭狀,拒絕檢查,心率每分鐘大約一百多下,余正常。筆者于是給予“安痛定”1.2ml肌注,注射完畢后,患者全身抽搐,口吐泡沫。情急之下,筆者將患者放平,雙手把患者的臉向右側放,固定患者的頭部,隨即患者口吐鮮血。 稍后待患者恢復后,筆者檢查到患者舌頭被咬破了一點點,建議帶去醫院進一步檢查。 本以為這件事就這么了解了,結果數小時后,患者家的一位老者找上門來,告知孩子已經沒事了,并提到剛才患者全家族的人都要過來找筆者算賬,最終被老者勸回了。 臨走前家屬給留下了一句話:畢竟你是醫生,診斷和處理是你拿主意,沒能力處理就別逞英雄,更不要為了幾塊錢,拿別人的生命當兒戲,要是遇到麻煩的人家,你的命也會有危險的。
多年過去了,我依然記得他的話。的確,我們是醫生,是我們拿主意的,我們應該認真診斷,分清病情,按指南方案就診,但凡超出我們的處理能力范圍就應該轉診,更不要為了賺錢,拿別人的生命當兒戲。
同時,在我們分不清患者是否隱瞞病史的情況下,即使患者說盡好話,我們也不要礙于面子,該拒絕的時候就拒絕,因為遇到意外時,賠錢是小事,遇到失去理智的家屬,那么后果不堪設想。
這是一個特別罕見的病例,小女孩出生時...
雙手皮膚干燥、老化,接觸水后皮膚變白、脫皮,水干后...
來源:村醫導刊 □湖南省衛生計生委基層衛生處 王...
5月8日,發表在Cell子刊《Ce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