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從醫院門診取消輸液到基層限制輸液,國家對輸液的管控越來越嚴。不少地方頒布的政策文件中,都提及基層醫療機構如村衛生室、診所、社區衛生服務站要進行輸液,必須進行資質申請的,只有通過了核準才能夠開展靜脈輸液。

浙江省磐安縣人民政府網3月12日發布了《關于公布村衛生室、診所靜脈輸液核準結果的公示》,根據自愿申請及靜脈輸液申請條件,共有47家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申請核準,最終40家通過考核,獲得靜脈輸液資質。這意味著,這40家衛生室和診所可以開展靜脈輸液的業務,而未申請及未通過考核的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不得開展靜脈輸液服務。如擅自開展靜脈輸液活動,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為了更合理地進行輸液管理,早在2019年12月10日起,磐安縣就開啟了醫療機構輸液核準工作,根據此次核準的要求,核準對象為村衛生室、診所、社區衛生服務站,提出輸液申請應具備的條件是:諸如此類的輸液核準工作,其實很多地方都在進行著。總之,現在想要開展輸液,絕對不會像以前那樣容易。不具備相關資質而違規開展輸液服務,會面臨行政處罰。2019年12月,江蘇省高郵市《關于公布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及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使用抗菌藥物開展靜脈輸液核準結果的通知》,《通知》對2019年下半年該市開展的抗菌藥物靜脈輸液核準工作進行了總結,同時強調,2020年1月1日起,高郵市未取得靜脈輸注抗菌藥物資質的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及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不得開展靜脈輸注抗菌藥物治療活動。

2019年10月,瑞安市衛健局發布《關于開展基層醫療機構靜脈給藥和抗菌藥物靜脈輸注資質集中核準工作的通知》,該地的政策有所不同,是將靜脈給藥和抗菌藥物靜脈輸注分開來進行申請,申請不同的項目所具備的條件不同,而且是村衛生室、診所、社區衛生服務站所應具備的申請條件也是不同的。瑞安市的輸液條件,靜脈給藥的申請對象僅為村衛生室,抗菌藥物靜脈輸注是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診所、醫務室都可以申請。相比較而言,申請抗菌藥物靜脈輸注的條件會比申請靜脈給藥的更多。具體條件見下表:


越來越多的地市加入到開展輸液核準工作的行列中來,是因為這項工作存在的必要且必須性。開展輸液核準工作的4個主要目的:1、加強基層抗菌藥物的管理,遏制抗生素濫用、不合理使用輸液的現象,規范靜脈輸液行為。2、輸液風險大,危害多,輸液核準可減少基層醫療機構醫療風險和醫療糾紛,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3、推進基層醫療機構診療行為、療法更加合理化,用更加適宜、安全的醫療方法來解決常規疾病。4、如果采用了輸液療法,會延長患者就醫時長,而在可以不輸液的情況下,不采用輸液則減少患者就醫時間,同時相對來說可以減少患者診療費用。根據各地發布的政策文件,開展靜脈輸液/抗菌藥物靜脈輸注需具備的條件大同小異。歸納總結后可見,總體上應具備的基本條件主要在以下4個方面:1、科室及用房:申請靜脈輸液,首先最基本的是硬件條件,科室設置要全面。要設有符合標準的治療室和處置室,或者有些地方是要求具備獨立的靜脈給藥觀察室及觀察床。詳細一點的會對面積有要求,比如說:要求治療室面積不低于10㎡,處置室面積不低于10㎡;或是,治療室、處置室的使用面積均不少于10 ㎡,設觀察室使用面積不少于15㎡;或是,業務用房面積不低于40㎡、治療室面積不低于4㎡……具體的看各地文件。2、藥品及設備:配備處置輸液反應、抗菌藥物不良反應所必須的急救藥品、設備等。各地在核準前一般都會發布“醫療機構急救藥品、急救設施設備清單”,一般情況下急救藥品包括:腎上腺素、多巴胺、尼可剎米、地塞米松、速尿、異丙嗪、0.9%氯化鈉注射液、阿托品、西地蘭、利多卡因、洛貝林、硫酸鎂、胃復安等呼吸、循環系統急救藥品;急救設備包括:氧氣瓶(袋)、吸氧面罩或吸氧管、開口器、牙墊等。3、人員資質:要具備一定資質的醫護人員。例如,通過急診急救實用技能培訓考核合格的醫護人員(有些地方明確規定要是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鄉村醫生),或是參加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知識和規范化管理培訓考核合格的醫護人員(有些地方明確規定要是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鄉村醫生),等等。4、規范制度:這方面集中體現在兩個規章上,第一個是醫療廢棄物處理規范,雖不是診療過程中的要求,但可以看出醫療廢棄物處理這一細節問題同樣不可忽視,做不好同樣無法申請靜脈輸液。第二個是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定,申請輸液的基層醫療機構要依據抗菌藥物分級管理規定制定抗菌藥物供應目錄,即使獲得開展靜脈輸液的許可,也要使用目錄中“非限制使用級抗菌藥物”。所以,想開展輸液業務的基層診所、村衛生室,先對照看自己是否具備相應的基本條件,同時務必要了解清楚當地開展輸液的政策,別隨心而為想當然地“想輸就輸”,畢竟,無資格輸液出事被告惹上官司這樣的事可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