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任務。
新一輪醫改啟動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堅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循序推進的基本路徑,攻堅克難,扎實推進改革各項工作,深化醫改取得重大進展和明顯成效。
意見強調,當前,深化醫改已進入深水區和攻堅區,利益調整更加復雜,體制機制矛盾凸顯。總結推廣前期深化醫改創造的好做法和成熟經驗,有利于創新體制機制、突破利益藩籬,有利于加快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意見指出,從8個方面運用典型經驗,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
1、建立強有力的領導體制和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工作機制,為深化醫改提供組織保障;
2、破除以藥補醫,建立健全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
3、發揮醫保基礎性作用,加強對醫療服務的外部制約;
4、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5、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推進薪酬制度改革。地方可結合實際,按有關規定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員經費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對工作時間之外勞動較多、高層次醫療人才集聚、公益目標任務繁重、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公立醫療機構,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予以傾斜。加強對醫務人員的長期激勵,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機制,薪酬在保持現有水平的基礎上實現適度增長。
公立醫療機構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根據考核結果自主分配績效工資。薪酬總量核定和個人績效工資分配不與醫療機構的藥品、耗材、大型醫學檢查等業務收入掛鉤,薪酬分配體現崗位的技術含量、風險、貢獻等,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核定的收支結余中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
6、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和醫療聯合體為重要抓手,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7、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改善群眾就醫體驗;
8、發展和規范社會辦醫,滿足多元化醫療服務需求。
意見明確,加大推廣力度,增強深化醫改的主動性和創造性。高度重視推廣工作,因地制宜探索創新,加強對推廣工作的督查指導,切實做好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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