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夏要求增加全科醫生收入,完善基層醫療機構績效工資制度。
12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健康委轉發《關于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保障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單位結合本地實際,注重問題導向,自主制定考核方案和績效分配辦法,提高基層醫療機構人員工資待遇,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和落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工作,進一步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通知》指出,各級人社、財政部門要按照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的要求,充分考慮當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和發展實際,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結余部分,經當地財政部門審核資金來源合法性后提取一定比例(由當地人社、財政部門統籌本地實際確定),用于每年合理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水平與當地縣(區)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水平相銜接。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決定績效考核和績效分配辦法,自行確定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在績效工資總量內合理拉開收入分配檔次,并根據考核結果向績效考核評價優秀的家庭醫生或醫務團隊適當傾斜。 《通知》指出,為發揮全科醫生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中的骨干作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在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時按照基本工資10%的標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以逐步提高全科醫生工資水平,使其與當地縣級公立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為穩定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鼓勵醫務人員長期扎根基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在績效工資中設立院(中心、站)齡工資,并根據績效工資總量分配情況確立標準。 各地根據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考核評價結果、主要負責人履職情況、職工滿意度等因素,合理確定主要負責人績效工資水平。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試行主要負責人年薪制。 同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管部門要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評價機制和指標體系,突出實績導向,定期組織考核,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總量掛鉤。對考核評價結果優秀的,績效工資總量在上年度基礎上提高5%~10%予以獎勵;對考核評價結果合格的,不予獎勵;對考核評價結果不合格的,績效工資總量在上年度基礎上降低5%~10%。每年考核評價結果優秀予以獎勵的績效工資部分由當地財政予以保障,為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簽約服務費作為家庭醫生團隊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組成部分,可用于人員績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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