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天前,小李因牙周炎到醫院就診,醫生為其開了一盒甲硝唑片,他回去后吃了2天,炎癥就消退了。這幾天,小李感覺牙周炎好像復發了,牙齒又隱隱作痛,于是就繼續服用上次剩余的甲硝唑片。在服了2次后,晚上突然感覺渾身發冷、打寒戰,隨后全身發熱,體溫升至38.7°C。小李急忙到醫院急診做了檢查,醫生告訴他發熱可能是甲硝唑引起的,建議他停用。小李聽從醫生的建議,停用了甲硝唑片,1天后體溫就恢復了正常。
小李遇到的發熱情況是典型的“藥物熱”,也稱為“藥物原因性發熱”。
藥物熱是由藥物直接或間接引起的,發熱作為唯一或為主的不良反應。藥物熱屬于藥物過敏反應,因此常并伴有藥物過敏的其他癥狀,如關節痛、皮疹和淋巴結腫大等癥狀,對患者精神、體力等一般狀況影響不大,多數在停藥后48h內體溫可恢復正常。
除藥物本身作為抗原引起藥物熱外,還有藥品儲存方式不當造成藥物分解或被污染,以及藥物本身藥理作用,如抗菌藥物殺滅病原菌時,細菌釋放內毒素或炎性介質等也可引起。
首先是通常沒有明顯的感染病灶或原來的感染病灶已經基本治愈。雖體溫升高,但精神狀態較好,同時可能還伴有其他癥狀 ,如關節肌肉疼痛 、惡心嘔吐 、腹瀉 、肝損害等 ,少數可出現皮疹。
其次是體溫變化。發熱與用藥時間點一致,大部分在用藥當天發生,甚至在用藥過程中(靜脈滴注)發生,少部分在7-10天后發生,多表現為持續高熱,常達39℃,甚至40℃以上。抗菌藥物在治療感染過程中發生的藥物熱通常是在用藥后體溫恢復正常后又突然升高 ,發熱原因無法用感染加重或繼發感染來解釋。有的藥物在首次使用不發生或不明顯,但在第二次使用時才激發出來。
最后,藥物熱在停用可疑的藥物后,發熱通常會在1-2日內消退。
很多藥物都有發生藥物熱的可能,發生幾率較高,且較常用的藥物有:
一、抗菌藥物:青霉素類(青霉素、氨芐西林、哌拉西林、苯唑西林鈉)、頭孢類(頭孢唑林、頭孢噻肟鈉、頭孢哌酮/舒巴坦鈉)、碳青霉烯類(美羅培南、比阿培南)、喹諾酮類(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多肽類(萬古霉素)、林可霉素類(林可霉素)、硝咪唑類(甲硝唑)、磺胺類(復方新諾明)、抗真菌藥(伏立康唑)等;
二、抗組胺藥:撲爾敏和苯海拉明等;
三、抗結核藥:利福平、鏈霉素和異煙肼等;
四、生物制劑:干擾素、單唾液酸四己糖神經節苷脂鈉和重組人白介素-2等;
五、中藥或中成藥:何首烏、丹參、參麥注射液和醒腦靜注射液等;
六、其他類:西洛他唑、利奈唑胺、替考拉寧、硫普羅寧和美沙拉嗪等。
一、停止使用相關藥物
如果發熱的特點與藥物熱相吻合,懷疑與服用的某種藥物相關,首先要做的是在醫生指導下停用可疑藥物,切記不能以感冒發燒自行處理。如果原發疾病需要繼續治療,可根據醫生指導換用其他同類藥物繼續治療。
二、補液與降溫
出現藥物熱后,應大量喝水,以加快藥物排泄及散熱,對體溫較高者可同時采用冰敷等物理降溫方法。
在引起發熱的藥物未明確前,應避免使用乙酰水楊酸、對乙酰氨基酚等退熱藥物及抗組胺藥,以免干擾觀察體溫變化與藥物的關系,而且這些藥物也可能引起藥物熱。
需要注意的是,從目前發生藥物熱的給藥途徑的統計情況來看,靜脈用藥占了三分之二以上,因此要盡可能減少靜脈給藥,應盡量做到“能口服者不注射,能注射者一般不靜脈滴注”的原則,減少致敏原的產生和反應。此外還要注意藥品的正確保存,同時避免使用過期和污染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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