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7年期間,在廣州中院以判決形式結案的229件二審案件中,醫方承擔責任的案件有178件,占比77.73%,其中有6件由醫療機構承擔全部責任。而2012-2014年以判決形式結案的175件二審案件中,判決醫方承責的案件有114件,占比65.1%。
上述數據出自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布的《廣州法院醫療糾紛訴訟情況白皮書(2015-2017)》(下文簡稱白皮書),該白皮書反映了廣州2015年以來醫療糾紛訴訟出現的新問題、新動向。
醫方承責比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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