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調整,共有126個藥品新增進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1個藥品被調出目錄。
01 2023版目錄新增126種藥品 覆蓋腫瘤、慢性病、罕見病等 預計將為患者減負超400億元 12月13日,國家醫保局召開2023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新聞發布會,公布了2023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調整情況。本次調整,共有126個藥品新增進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1個藥品被調出目錄。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將于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據國家醫保局介紹,經相應程序,本次目錄調整共新增126種藥品,其中腫瘤用藥21種,新冠、抗感染用藥17種,糖尿病、精神病、風濕免疫等慢性病用藥15種,罕見病用藥15種(其中阿伐替尼片同為腫瘤用藥),其他領域用藥59種。同時,調出了1種即將撤市的藥品。本次調整后,目錄內藥品總數將增至3088種,其中西藥1698種、中成藥1390種,慢性病、罕見病、兒童用藥等領域的保障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先諾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組合包裝、來瑞特韋片、氫溴酸氘瑞米德偉片等3個國產新冠治療用藥納入目錄。 據了解,在談判/競價環節,143個目錄外藥品參加,其中121個談判/競價成功,成功率為84.6%,平均降價61.7%,成功率和價格降幅均與2022年基本相當。疊加談判降價和醫保報銷因素,預計未來兩年將為患者減負超400億元。 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已連續6年開展藥品目錄調整工作,累計將744個藥品新增進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同時將一批療效不確切、臨床易濫用的或被淘汰的藥品調出目錄,引領藥品使用端發生深刻變化。中國藥學會相關統計結果顯示,自2018年以來,醫保藥品在醫療機構藥品使用占比逐年上升,主導地位進一步鞏固,臨床用藥合理性得到積極改善。同時,創新藥進入醫保速度明顯加快,常用藥品價格水平顯著下降,重大疾病和特殊人群用藥保障水平大幅提升,顯著降低了群眾用藥負擔。 02 明年1月1日執行新版醫保目錄 國家醫保局、人社部將狠抓目錄落地 《2023年藥品目錄》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2022版醫保目錄同時廢止。下一步,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狠抓新版目錄落實落地。 根據國家醫保局12月13日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集中采購機構要在2023年12月底前將談判藥品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上直接掛網。 同時,國家醫保局要求各地要嚴格執行《2023年藥品目錄》,不得自行調整目錄內藥品品種、備注和甲乙分類等內容。并及時在智能監管子系統中進行維護,加強基金監管。 帶量采購與醫保目錄調整進一步聯動。 本次調整新納入目錄的國家組織集中帶量采購中選藥品以其中選價格作為支付標準,各統籌地區根據基金承受能力確定其自付比例和報銷比例。如果協議期內談判藥品或競價藥品被納入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或政府定價的,省級醫保部門可按相關規定調整藥品醫保支付標準。 醫保局鼓勵將同通用名下價格不高于支付標準的競價藥品和國家集采中選藥品優先納入定點醫療機構和“雙通道”藥店配備范圍。 省級醫保部門要及時更新本省納入“雙通道”和單獨支付的藥品范圍,與新版目錄同步實施。與此同時,原則上省級醫保部門不得以談判藥品轉為常規目錄管理為理由將其調出“雙通道”和單獨支付范圍。 進一步規范“雙通道”藥店準入程序,進一步提升農村地區、偏遠地區和經濟欠發達地區“雙通道”藥店的覆蓋率。 要依托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電子處方中心,建立健全全省統一、高效運轉、標準規范的處方流轉機制,進一步推動“雙通道”處方流轉電子化。 同時,各地醫保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可結合醫療機構實際用藥情況對其年度總額做出合理調整。并將醫療機構合理配備使用《2023年藥品目錄》內藥品的有關要求納入協議,積極推動新版目錄落地執行。 針對民族藥、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飲片,國家醫保局規定,各省級醫保部門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完善程序、細化標準、科學測算,把符合臨床必需、價格合理、療效確切等條件的民族藥、醫療機構制劑、中藥飲片等納入基金支付范圍。具備條件的地區,可同步確定醫保支付標準。同時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將不符合條件的藥品調出支付范圍。 03 創新藥談判/競價成功率更高、降幅更低 續約藥品降幅降低 針對創新藥、罕見病用藥,國家醫保局釋放暖意。 今年的目錄調整,加大對創新藥的傾斜和支持的同時,更好彌補了罕見病等重點領域保障短板。 2023年醫保目錄調整,大幅完善續約規則,初步建立基本覆蓋新藥全生命周期的支付標準形成機制,加大對醫藥創新的支持力度。 在醫保談判/競價中,多格列艾汀片等23個目錄外創新藥成功率更高——高7.4個百分點,降幅更低——低4.4個百分點。 在今年的醫保目錄調整中,國家醫保局還適當優化了續約新藥的降幅,實現續約藥品原價續約、小降幅續約。 在續約環節,對觸發簡易續約降價機制的創新藥,允許企業申請重新談判,重新談判確定的降幅可小于簡易續約的降幅,從而使臨床使用量較大的創新藥能夠以相對較小的價格降幅繼續與醫保續約。得益于本次規則調整,26個藥品實現了“以更小價格降幅成功續約”的目標。 在2023年的醫保談判中,15種罕見病用藥談判/競價成功,國家醫保局在準入條件上連續三年取消罕見病用藥的獲批年限限制,在評審、測算等環節,明確予以傾斜,支持符合條件的罕見病用藥優先納入醫保。 醫保目錄常態化調整的同時,醫保支持真創新,更考慮產業發展實際的價值取向也更加明確。 附:2023版醫保目錄協議期內談判藥品 上下滑動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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