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妊娠高血壓的定義及危害
娠高血壓定義為同一手臂至少2次測量的收縮壓≥140mmHg和(或)舒張壓≥90mmHg。若血壓低于140/90mmHg,但較基礎血壓升高30/15mmHg時,雖不作為診斷依據卻需要密切隨訪。
對首次發現血壓升高者,應間隔4h或以上復測血壓,如2次測量均為收縮壓≥140mmHg和(或)舒張壓≥90mmHg診斷為高血壓。
對嚴重高血壓孕婦收縮壓≥160mmHg和(或)舒張壓≥110mmHg時,間隔數分鐘重復測定后即可以診斷。
妊娠高血壓是常見的妊娠特有疾病,可導致母親及胎兒出現不同程度的損傷。妊娠高血壓一般在妊娠20周后發病,以高血壓、蛋白尿及其他全身功能紊亂為特征,發病率為2.5%~3%。妊娠高血壓增加胎盤早剝、腦出血、彌散性血管內凝血、急性肝功能衰竭、急性腎功能衰竭及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等并發癥的風險,是孕產婦和胎兒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妊娠高血壓的分類
妊娠高血壓分為妊娠期高血壓、子癇前期/子癇、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壓、慢性高血壓并發子癇前期。
妊娠期高血壓為妊娠20周后發生的高血壓,不伴明顯蛋白尿,分娩后12周內血壓恢復正常。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壓是指妊娠前即存在或妊娠前20周出現的高血壓或妊娠20周后出現高血壓而分娩12周后仍持續血壓升高。
子癇前期定義為妊娠20周后的血壓升高伴臨床蛋白尿(尿蛋白≥300mg/d)或無蛋白尿伴有器官和系統受累,如:心、肺、肝、腎、血液系統、消化系統及神經系統等;重度子癇前期定義為血壓≥160/110mmHg,伴臨床蛋白尿,和(或)出現腦功能異常、視力模糊、肺水腫、腎功能不全、血小板計數<10萬/mm3、肝酶升高等,常合并胎盤功能異常。
妊娠合并高血壓的患病率占孕婦的5%~10%,其中70%是妊娠期出現的高血壓,其余30%在妊娠前即存在高血壓。
妊娠高血壓的治療目的及治療啟動點
妊娠合并輕度高血壓時,強調非藥物治療,并積極監測血壓、定期復查尿常規等相關檢查。
妊娠高血壓治療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母嬰安全和妊娠分娩的順利進行,減少并發癥,降低病死率。推薦血壓≥150/100mmHg啟動藥物治療,治療目標為150/100mmHg以下。如無蛋白尿及其他靶器官損傷存在,也可考慮≥160/110mmHg啟動藥物治療。但應避免將血壓降至低于130/80mmHg,以避免影響胎盤血流灌注。
慢性高血壓患者妊娠前的處理
應大力倡導慢性高血壓患者進行孕前評估,了解血壓升高的原因和程度。治療措施以改善生活方式和非藥物治療包括適當活動、情緒放松、適當控制體重、保證充足睡眠等。
推薦攝鹽量控制到6g/d(尿鈉排泄100mmol/d),但不應過度限鹽,以免導致低血容量,影響胎盤循環。血壓可降低到150/100mmHg以下,從而縮短妊娠期間降壓藥的服用時間,減少藥物對胎兒的可能影響。不建議患者在血壓≥160/110mmHg的情況下受孕。
妊娠合并輕度高血壓的處理
對輕度高血壓患者應強調非藥物治療,并積極監測血壓、定期復查尿常規等相關檢查。對存在靶器官損害或同時使用多種降壓藥物的慢性高血壓患者,應根據妊娠期間血壓水平進行藥物治療,原則上采用盡可能少的用藥種類和劑量。對血壓輕度升高伴先兆子癇,由于其子癇的發生率僅0.5%,不建議常規應用硫酸鎂,但需要密切觀察血壓和尿蛋白變化,以及胎兒狀況。
妊娠合并重度高血壓的處理
對妊娠合并重度高血壓治療的主要目的是最大程度降低母親的患病率和病死率。在嚴密觀察母嬰狀態的前提下,應明確治療的持續時間、降壓目標、藥物選擇和終止妊娠的指征。
對重度先兆子癇,建議靜脈應用硫酸鎂,并確定終止妊娠的時機。當收縮壓≥180mmHg或舒張壓≥120mmHg時,應按照高血壓急癥處理。當出現嚴重高血壓,或發生器官損害如急性左心室功能衰竭時,需要緊急降壓到目標血壓范圍,但也注意降壓幅度不能太大,以平均動脈壓(MAP)的10%~25%為宜,24~48h達到穩定。
妊娠高血壓的藥物治療
常用降壓藥物有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滯劑、鈣離子通道阻滯劑及中樞性腎上腺素能神經阻滯劑等藥物。
具體藥物有拉貝洛爾、甲基多巴、硝苯地平或硝苯地平緩釋片等;如口服藥物血壓控制不理想,可使用靜脈用藥,常用有拉貝洛爾;孕期一般不使用利尿劑降壓,以防血液濃縮、有效循環血量減少和高凝傾向,但必要時可考慮小劑量噻嗪類利尿劑。
有妊娠計劃的慢性高血壓患者,也應停用上述藥物。
甲基多巴:安全級別B(在動物生殖試驗中并未顯示對胎兒的危險,但無孕婦的對照組,或對動物生殖試驗顯示有副反應,但在早孕婦女的對照組中并不能肯定其副反應),用量200~500mg,每日2~4次,注意有抑郁、過度鎮靜。
拉貝洛爾:安全級別C(在動物的研究中證實對胎兒有不良反應,但在婦女中無對照組或在婦女和動物研究中無可以利用的資料,僅在權衡對胎兒利大于弊時給予C級藥物治療),用量50~200mgq12h,最大600mg/d。注意有胎兒心動過緩、皮膚瘙癢等副作用。
硝苯地平:安全級別C。用量5~20mg,q8h或緩釋制劑10~20mg,q12h或控釋制劑30~60mg,qd,注意有低血壓的副作用。
氫氯噻嗪:安全級別B,用量6.25~12.5mg/d,注意不可用大劑量,因為大劑量影響胎盤血流灌注。
阿司匹林:對既往妊娠合并高血壓、慢性腎病、自身免疫病、糖尿病、慢性高血壓、合并≥1項先兆子癇的危險因素(初產婦、>40歲、妊娠間隔>10年、體重指數>35、先兆子癇家族史、多胎妊娠)的患者,建議從妊娠12周起服用小劑量阿司匹林(75~100mg/d),直至分娩前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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