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物熱是因使用藥物直接或間接引起的發熱,是臨床上較常見的發熱原因之一,也是藥物不良反應之一。典型的藥物熱通常發生在用藥后7~ 10天,若以前接觸過這次所用的藥物,則常在用藥后數小時內即出現發熱,個別則可短至數十分鐘或長達25天以上。藥物熱的臨床表現缺乏特征性,實際臨床工作中不易明確診斷,特別在不伴有皮疹、肌肉痛、關節痛等過敏癥狀者,常被誤診為原發病未控制和院內感染,從而增加用藥量、聯合用藥及長療程治療。藥物熱的體溫曲線無一定規律,任何熱型均可出現,多數患者僅有發熱,而無其他癥狀,一般情況良好,甚至不伴有體溫升高所致的心率增快,部分患者可伴有其他伴隨癥狀。一旦確診藥物熱應盡早停藥,患者體溫多于48~72小時內降至正常。能引起藥物熱的藥物有多種,尤其以抗生素引起的藥物熱最為常見,且近年來藥物熱的發生率有逐漸增高的趨勢。藥物熱的預防是十分重要的。醫務人員應提高對藥物熱的認識。

一、藥物熱的定義
藥物熱是因使用藥物直接或間接引起的發熱,是臨床上較常見的發熱原因之一,也是藥物不良反應之一。藥物熱與其他原因導致的發熱的不同點在于,當停用致熱藥物后患者體溫會逐漸下降。藥物熱的診斷是一種排除性診斷,通在患者出現其他原因不能解釋的發熱時考慮。

二、藥物熱的流行病學研究
對于臨床醫師來說,建立一個藥物熱的評估標準并且了解常見的致病因素很重要,可以避免昂貴的治療費、不合理的抗菌藥使用、不良反應和住院時間的延長。來自美國研究統計,住院病人由于用藥引起的不良反應發生率約為10%一15%,其中藥物熱的發生率為3%一5%。事實上,還有很多藥物熱被誤診或未被報道。
在法國,Vodovar等從法國藥物警戒數據庫中搜到20年的不良反應數據中,藥物熱報道占總不良反應的0.05%,由于藥物熱缺乏標準的診斷方法,臨床上實際發生的藥物熱比例高于先前的研究報道。

三、藥物熱的發病機制
人的體溫被下丘腦前部的體溫調節中樞所控制。發熱期間,體溫調節點上移,各種外源性致熱源通過活化吞噬細胞釋放內源性致熱原而引起發熱,其中最主要的致熱源為白介素-1(IL-1),IL-1通過增加前列腺素 、一磷酸腺苷和神經單胺來刺激下丘腦神經細胞,
而啟動體溫調節活動。
藥物熱可能通過以下五種機制導致機體發熱:(l)過敏反應(Hypersensitivity reactions):最常見。常表現為藥疹、血清病樣反應。亦可有發熱。系由藥物與血漿蛋白結合形成半抗原引起的變態反應性疾病。發熱多在用藥7~10d以上出現。持續用藥持續發熱。停藥后48 h體溫正常。(2)特異質反應:(Idiosyncratic reactions)。與基因缺陷有關。(3)用藥相關(Administration-related reactions)。與藥物的化學特性有關。任何人均可發病。(4)藥理作用(Pharmacologic reactions)。藥物作用于微生物或細胞所致。(5)體溫調節障礙(Altered thermoregulation)。藥物產生可疑發熱源使機體產熱和散熱失調。發熱通常在用藥第6~10 d后出現,常伴有藥疹及全身不適、寒戰、頭痛、肌肉關節痛、淋巴結腫大及少數嗜酸性細胞增高。皮疹多呈多形性、對稱性分布。有癢感;熱型常見弛張熱、稽留熱及低熱,多于停藥后2~5 d內降至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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