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2型糖尿病(T2DM)發病率迅速增長,血糖控制不佳造成的包括大血管、微血管病變在內的多種并發癥嚴重危害患者健康,防控現狀不容樂觀。作為心血管專科醫生,有必要了解并掌握控糖一線首選藥物——二甲雙胍的臨床應用,更好地在臨床工作中對T2DM患者的血糖進行管理。新近發布的《二甲雙胍臨床應用專家共識(2018版)》(下文簡稱“共識”)根據前沿的循證醫學證據,對二甲雙胍在特殊人群中的應用場景做出具體更新與補充。在此基礎上,熟知“特殊人群的二甲雙胍應用”,可以為臨床實踐提供更為確切的指導。對于腎功能正常的老年T2DM患者,二甲雙胍仍是一線首選用藥,并沒有具體的年齡限制。老年患者合理應用二甲雙胍可以達到良好的降糖效果,而且較少的低血糖風險對老年患者也有一定益處,但已出現腎功能減退的老年患者,需要定期監測腎功能(3~6個月檢查1次),并根據eGFR(腎小球濾過率)調整二甲雙胍的劑量,原則如下:eGFR在45~59 ml/(min·1.73m2)之間需調整劑量;eGFR<45 ml/(min·1.73m2)時禁用。2.腎功不全的T2DM患者,使用二甲雙胍劑量看eGFR二甲雙胍本身不會對腎功能有影響,由于經過腎臟排泄,臨床上應根據患者eGFR的水平調整二甲雙胍劑量:eGFR≥60 mL/(min·1.73m2)無需調整劑量, eGFR在45~59 mL/(min·1.73m2)之間需調整劑量eGFR<45mL/(min·1.73m2)禁用(Ⅴ級)[1,13]。eGFR在45~59 mL/(min·1.73m2)[1]通常起始劑量為500 mg或850 mg,每日1次;最大劑量為每日1000 mg,分兩次服用(Ⅴ級)。對于不以胰島素作為起始治療的10歲及以上T2DM患兒,生活方式干預后不達標者以二甲雙胍為起始治療藥物,每日最高應用劑量不超過2000 mg。不推薦用于10歲以下的兒童。4.心衰不是二甲雙胍的絕對禁忌癥,穩定性心衰患者可以用共識指出,二甲雙胍的應用不是導致心衰的原因,其應用甚至可能與糖尿病患者心衰和死亡發生風險的減少、與伴心衰的糖尿病患者的存活率提高相關。雖然國際多個學術組織推薦二甲雙胍可用于妊娠合并糖尿病(GDM)患者,但我國尚無二甲雙胍孕期應用的適應證。胰島素是治療GDM的首選方法,二甲雙胍是可以選擇的二線藥物。如孕期有特殊原因需要繼續服用二甲雙胍,應在胰島素基礎上加用,在胰島素不能使用的情況下可以考慮使用二甲雙胍。哺乳期婦女應慎用,必須使用時,應停止哺乳。二甲雙胍不經肝臟代謝,無肝臟毒性。有胰島素抵抗和炎癥反應時,二甲雙胍對肝病的治療有益,可顯著改善患者堿性磷酸酶水平。但肝功能嚴重受損時,乳酸的清除能力明顯降低,血清轉氨酶超過3倍正常上限或有嚴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應避免使用二甲雙胍。在不同特殊人群中,二甲雙胍的臨床應用存在相應的指征與禁忌。只有正確掌握二甲雙胍在多元場景下的使用方法,才能將其作為武器,在臨床工作中游刃有余地發揮最佳療效,使不同人群的獲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