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醫療保障局監控稽核中心下發《關于趙某等3名醫師過量開藥問題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
《通報》稱,河北省醫療保障局在落實《在全省深入開展欺詐騙保問題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有關要求中,通過大數據分析系統篩查和現場稽查相結合的方式,發現3名醫師存在過量開藥的典型違法案件。河北省某公立醫院醫師趙某,一年內為133名患者開改善中樞神經損傷藥物6725盒,其中為19名患者超開1617盒。根據《河北省省本級醫療保障醫師考核管理辦法(試行)》(冀醫保規〔2020〕32號)規定,給予趙某暫停省醫保處方權3個月,在年度考核中扣10分的處罰,并全額追回違規費用。同時,責令涉事醫院認真整改問題,完善內部制度。北省某公立醫院醫師丁某,2020年1-8月先后為患者王某開出抗癌輔助藥物202盒,其中:超正常使用劑量開出108盒;一年內先后為患者吳某開提高免疫力藥物260盒,超開114盒。根據《河北省省本級醫療保障醫師考核管理辦法(試行)》(冀醫保規〔2020〕32號)規定,給予丁某暫停省醫保處方權3個月、年度考核扣10分的處罰,并全額追回違規費用。同時責令涉事醫院認真整改問題,完善內部制度。河北省省直某門診部醫師李某,2020年1-10月先后為患者范某開出抗癌藥物18盒,其中:超正常使用劑量開出7盒。根據《河北省省本級醫療保障醫師考核管理辦法(試行)》(冀醫保規〔2020〕32號)規定,對李某給予年度考核扣5分的處罰,并全額追回違規費用。同時責令涉事機構認真整改問題,完善內部制度。
近年來,醫保監管的條例、辦法越來越完善,在今年國務院第117次常務會議通過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將在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執行實名就醫和購藥管理規定,核驗參保人員醫療保障憑證,按照診療規范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向參保人員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不得分解住院、掛床住院,不得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不得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不得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不得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在新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中,存在超量開藥的違法行為,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處造成損失金額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從《通報》中可以看出,僅是對醫師個人暫停醫保處方權,而今年5月將實施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處罰將更嚴格!各定點醫療機構和醫保醫師務必要引以為戒,警鐘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