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童發育可分為新生兒期、嬰幼兒期、兒童期3個階段。出生后28日內為新生兒期;出生后1個月-3歲為嬰幼兒期;3歲-12歲為兒童期。兒童處于生理和代謝過程迅速變化的階段,對藥物具有特殊反應,所以不同的生長發育階段,就存在不同的用藥特點。
新生兒用藥特點
新生兒為出生28天內的兒童,由于組織器官及生理功能尚未發育成熟,體內酶系統也沒十分健全,體表面積相比較成人大,皮膚角化層薄,局部用藥吸收快而多,尤其是皮膚黏膜有破損時,局部用藥過多可致中毒。 新生兒由于胃黏膜未發育完全,胃酸很少,胃排空較長,所以使用不耐酸的如青霉素或需要迅速排泄的如磺胺類藥物后會引起較強不良反應。 新生兒皮下或肌肉注射可因周圍血循環不足而影響吸收分部,一般新生兒不采用。靜脈吸收快,藥效可靠,但必須考慮液體容量,藥物制劑和靜脈輸注液體的理化性質及輸注的速度。 新生兒總體液量占體重的80%(成人60%)比成人高,因此,水溶性藥物在細胞外液稀釋后濃度降低,排出也慢,因此,使用有些藥物如氨基糖苷類后,容易中毒,對聽力神經和腎功能造成影響。 新生兒的酶系統還不成熟和完備,某些藥物代謝酶分泌量少且活性不足,如水解作用、氧化作用和還原作用等生化反應能力弱,藥物代謝緩慢,血漿半衰期延長。 新生兒腎臟有效循環血量及腎小球濾過率比成人低30%~40%,所以一般新生兒用藥量要少,間隔時間也要適當延長。 幼兒期用藥特點 幼兒期的藥物代謝雖然比新生兒成熟,但是發育依然尚未完全。口服給藥時,最好以糖漿劑為宜,以免片劑依從性差而致孩子對藥物產生排斥心理。混懸液用前要充分搖勻,維生素AD滴劑不可以在孩子哭鬧時給藥,以免油脂吸入性肺炎。 因幼兒吞咽能力差,而且大多數不配合家長喂藥,所以,在必要時對于危重癥兒需注射給藥,但肌肉注射會因局部血液循環不足而影響藥物吸收,一般需要靜滴給藥。 幼兒期神經系統發育未成熟,患病后常有煩躁不安、高熱、驚厥等,需要適當加用鎮靜劑。鎮靜劑的用量是年齡越小,耐受力越大,劑量也相對偏大。 兒童期的用藥特點 兒童正處于生長發育期,新陳代謝旺盛,對一般藥物的排泄比較快,應用部分藥物要注意預防水、電解質平衡紊亂。 對于糖皮質激素要慎用,以免經常應用后導致骨骺過早閉合,影響生長發育。 不可使用導致骨和牙齒容易受到影響的藥物,如四環素、可引起牙釉質發育不良和牙齒發黃。所以孕期、哺乳期及8歲以下幼兒禁用。 氟喹諾酮類可影響幼年動物軟骨發育,導致承重關節損傷,因此,要避免18歲以下兒童應用。 兒童隨年齡、體重逐年增加,體質強弱各不相同,用藥的適宜劑量也有很大差距。所以,不僅要嚴格掌握用藥劑量,同時還要注意延長間隔時間,切不可給藥次數過多、過頻,以免血藥濃度過高而增加毒副作用。 總之,臨床上,應根據兒童的生理特點,選擇合適的給藥途徑。新生兒皮下注射容量小,藥物可損害周圍組織且吸收不良,神經損傷,所以不適應新生兒、早產兒。嬰幼兒靜脈給藥,一定要按規定速度給藥,不可過急過快,防止藥物滲出引起組織壞死。 另外,嬰幼兒皮膚角化層薄,藥物透皮吸收容易,過多過厚過長時間,極有可能引發中毒。能吃奶的嬰幼兒,經胃腸給藥安全,要盡量采用口服。 藥物是治療人體疾病的關鍵物質,直接關系到人類的生命健康。由于基因、性別、年齡、疾病的不同,人體各階段對藥物的療效、不良反應表現也不盡相同,所以,就需要醫師或藥師加強對藥物的理解,才能做到因人而治,對癥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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