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國家衛健委下發《關于加強衛生健康統計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目前部分地方存對統計工作重視不夠、隊伍力量薄弱、數據質量不高、分析應用不足等問題。《指導意見》指出,轉變統計方式方法、減輕基層負擔。偽造、篡改統計資料及其他統計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具體內容整理如下:
到2025年,衛生健康統計體系要完善、準確性要增強
《指導意見》提出力爭到2025年,實現衛生健康統計調查體系、隊伍建設、數據資源、方式方法日臻完備,統計數據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不斷增強,統計工作法制化、規范化、信息化水平明顯提高,有效支撐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到2030年,建立健全科學治理、權威統一、創新驅動、安全高效的統計工作體系,為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提供重要支撐。
減輕基層負擔
《指導意見》稱,按照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相關要求:
可以通過行政記錄和大數據加工整理獲得統計資料的,不得開展統計調查;
可以通過已實施的統計調查獲得統計資料的,不重復開展統計調查;
抽樣調查、重點調查可以滿足需要的,不開展全面統計調查;
要著力減少調查頻率,降低調查成本,解決基層“報表繁”問題。
目前,報表多、報表繁,是基層醫護的一大難題,曾有醫師稱:“一個月各種報表將近40種,而且隔一段時間還會增加種類,簡直瘋了。”《指導意見》的下發,也將很大程度上減輕基層醫護的工作。
轉變統計方式
減輕負擔、完善體制...均離不開轉變統計方式方法。在轉變統計方式方面,《指導意見》提出以下方面:
(1)在建設完善全員人口、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數據庫的基礎上,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推動數據統計由傳統的手工填報、逐級匯總、定期提交,轉變為自動采集、平臺交換、實時推送,逐步構建便捷高效、互通共享的信息化統計網絡。
(2)從國家衛生健康委有關司局及直屬單位做起,加快整合行業內業務重疊、分散獨立的信息系統,規范統計數據采集工作流程,將各業務系統分別從基層收集數據轉變為統一采集、頂層交互,推進跨業務、跨機構、跨部門交換應用,從管理上減少報送頻次,實現一數一源、一源多用、整合共享。
偽造、篡改統計資料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指導意見》提出,各地要建立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依法依規加強對本單位統計違紀違法行為的問責管理。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和質控追溯,及時發現問題,依法予以糾正,偽造、篡改統計資料及其他統計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同時,《指導意見》明確,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對衛生健康部門組織實施的區域衛生健康統計數據真實性負總責,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主要負責同志對本單位法定統計填報工作負總責。
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是反映衛生健康發展現狀、進程和規律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對于宏觀決策、行業治理和服務社會具有重要支撐作用。
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明確數據來源及責任主體,規范統計數據臺賬,保證源頭數據質量。在醫療機構中很多統計工作都需要醫護人員負責,只有真正的解決繁瑣的統計方法,規范流程,才能獲得有效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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