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17日,“信用中國”官方網站公布的一則行政處罰顯示,石家莊市人民醫院因三項違規行為被罰:使用未經中醫培訓考核的西醫開展中醫藥診療、未妥善保管病歷資料、未落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其中,“西醫開中藥”的違規行為被罰款5萬元,占了總罰金的一半以上。 這一處罰并非空穴來風。石家莊市裕華區衛生健康局明確列出了處罰依據,主要涉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以及《河北省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等法律法規。 消息一出,醫療界反應激烈。河北一名內科醫生直言:“我不敢相信還真有罰款的。河北是中醫藥大省,基本上是個醫生都會開中成藥和中藥,以前這樣干都沒有罰款的,為什么現在要罰款了?”這種困惑代表了許多西醫醫師的共同心聲。 中西醫結合治療在中國醫療實踐中歷史悠久,許多西醫醫師在執業過程中或多或少都會開具一些中成藥或中藥飲片。那么,為何現在要嚴格限制西醫開中藥? 核心原因在于:中醫與西醫是兩套完全不同的醫學體系。 中醫診療講究“辨證施治”,強調“同病異治,異病同治”,重視整體觀念和個體差異。同一病癥在不同體質、不同證型的患者身上,用藥可能截然相反。而西醫診療則基于現代醫學理論,注重病因、病理生理機制和循證醫學證據。 一位未經系統中醫培訓的西醫醫師,即使擁有高學歷和豐富的西醫臨床經驗,也很難準確掌握中醫的辨證要點和用藥原則。他們往往根據西醫診斷“對號入座”地使用中成藥,這種“西藥化”使用中藥的方式,不僅難以達到預期療效,還可能因用藥不當而對患者造成傷害。 國家衛健委相關專家曾指出:“中藥不是食品,而是藥品,同樣有適應癥、禁忌癥和不良反應。不當使用中藥可能導致肝腎功能損傷、過敏反應等嚴重問題。” 事實上,對西醫開中藥的限制并非突然之舉,而是經歷了一個逐步規范的過程。 在2019年之前,西醫開中成藥在中國醫院是普遍現象,相關法規對此沒有明確限制。當時的《處方管理辦法》只對麻醉和精神藥物有特殊處方權規定,并未區分中藥和西藥處方權,默認醫師獲得處方權后即可開具中西藥。 變化始于2019年7月。國家衛健委發布《關于印發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化藥及生物制品)的通知》,明確規定:“對于中成藥,中醫類別醫師應當按照《中成藥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醫院中藥飲片管理規范》等,遵照中醫臨床基本的辨證施治原則開具中藥處方。”這被視為限制西醫開中藥的首個明確信號。 此后,各地陸續出臺實施細則,要求西醫醫師必須經過系統中醫藥培訓并考核合格后,才能開具中成藥處方。今年下半年,河南、四川、廣東、福建等多地醫院相繼出臺規定,嚴格限制未經培訓的西醫開具中藥、中成藥和中醫治療項目。 除了醫療安全考慮,限制西醫開中藥還有另一層深意: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減少醫保浪費。 近年來,中成藥在綜合性醫院的使用量持續攀升。據不完全統計,在一些大型醫院,中成藥可占藥品總費用的30%以上。部分中成藥價格不菲,且存在過度使用、不合理使用現象。 一位醫保部門負責人透露:“我們發現,不少西醫開具的中成藥存在‘大包圍’現象,即不同醫師對同一疾病開具的中成藥種類繁多,缺乏統一標準,這不僅增加了患者負擔,也造成了醫保資金的浪費。” 規范西醫開中藥行為,有助于促進中成藥的合理使用,避免“一人得病,全家吃藥”式的過度醫療,從源頭上控制不合理的醫療費用增長。 如何合法合規開展中醫診療? 隨著醫學知識的爆炸式增長和醫療技術的精細化發展,醫學專業分工越來越細,跨專業執業的風險也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明確專業邊界、規范執業行為,既是對患者安全的負責,也是對醫療質量的保障。 對廣大西醫醫師而言,這一事件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想要開展中醫藥診療,必須通過正規途徑獲得相應資質。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非中醫類別醫師可以通過以下途徑獲得中醫藥處方權: 經過不少于1年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識并考核合格后,可遵照中醫臨床基本的辨證施治原則開具中成藥處方; 取得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學專業學歷或學位; 參加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認可的2年以上西醫學習中醫培訓班(總學時數不少于850學時)并取得相應證書; 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有關規定,跟師學習中醫滿3年并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 其中,第2、3、4種情形的醫師既可以開具中成藥處方,也可以開具中藥飲片處方。 目前,全國多地已開展“西學中”培訓項目,許多大型醫院也組織院內培訓,幫助西醫醫師系統學習中醫理論知識,掌握中醫藥診療的基本原則和方法。 河北醫院被罰事件也引發了一些爭議和反思。有醫師提出:“那好多中醫亂加西藥怎么講?有些鄉野中醫,自學成才,隨便開中藥,怎么沒人管呢?” 這種質疑確實點出了當前中醫藥監管中的一個痛點:對“民間中醫”的監管相對薄弱。與經過嚴格規范化培訓的西醫相比,部分通過師承或確有專長方式獲得執業資格的中醫,其診療行為可能缺乏有效監管。 對此,業內人士指出,監管的完善需要一個過程。近年來,國家已加強了對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師執業行為的監管,包括規范中醫診所設置、加強中藥飲片質量監管等。未來,隨著中醫藥法的深入實施,對各類中醫藥從業人員的監管將更加全面和嚴格。 另一方面,也有醫師認為:“既然有規定,那就老實遵守吧。很多西醫根本沒有中醫的基本理論,毫無根據的開具中成藥、中藥飲片及中醫治療項目,嚴重損害患者的身體健康。” 這種觀點強調,醫療安全應放在首位。在生命健康面前,任何對專業的輕忽與越界都可能帶來不可挽回的后果。 隨著中醫藥在疾病防治中的獨特優勢日益凸顯,中西醫結合將成為未來醫療發展的重要方向。但真正的“結合”不是簡單的藥物疊加,而是理論互鑒、方法互補、優勢整合。這需要西醫醫師以謙遜的態度系統學習中醫理論,也需要中醫醫師更加開放地吸納現代醫學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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