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的出臺,正視了基本藥物政策在運行過程中出現的“不完全適應臨床基本用藥需求、缺乏使用激勵機制、仿制藥與原研藥質量療效存在差距、保障供應機制不健全”等問題,提出了“動態調整優化目錄、切實保障生產供應、全面配備優先使用”三大具體措施,為真正實現降低群眾藥費負擔、提升質量安全水平提供了清晰的改革路徑。
——江蘇省高郵市三垛中心衛生院副院長 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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