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市明確以市為單位為一體化村衛生室鄉村醫生購買醫療責任險,提高鄉村醫生基本藥物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年16000元,較以往增加了4000元。 在基層醫療衛生建設上一直走在前列的青島又有“大動作”,2035年要全面建成整合型基層醫療衛生體系目標。 近日,青島市政府召開政策例行吹風會,就《青島市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基層醫療衛生體系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作政策解讀,并提出上述目標。 什么叫整合型基層醫療衛生體系? 《措施》提出幾個關鍵詞: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連續協同、運行高效、富有韌性。 如何建設整合型基層醫療衛生體系? 《措施》從優化配置基層醫療衛生資源、強化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發展壯大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保障機制4個方面,提出了17項重點措施實現主要任務目標。 優化配置基層醫療衛生資源 主要從健全基層醫療衛生體系、建設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布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統籌鄉村醫療衛生機構轉型管理、建設一體化基層衛生健康信息平臺等5方面進行部署。 建立健全以區市級醫院為龍頭、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為基礎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到2025年,形成方便可及的“15分鐘健康服務圈”,縣域內基層門急診人次占比達到65%以上;到2030年,街道公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覆蓋率達到100%。 統籌鄉村醫療衛生機構轉型管理方面,《措施》強調打破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界限,鄉鎮改為街道后,原鄉鎮衛生院應逐步調整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因所在區域醫療資源較緊張暫不具備調整條件的,可保留鄉鎮衛生院建制,按鄉鎮衛生院標準核定編制。 已調整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且仍承擔原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職能的,人員編制可按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編制標準上限予以核定,并加快建成社區醫院。村衛生室轉為社區衛生室,實行“人、財、物”一體化管理的可繼續按照村衛生室相關政策進行統一管理。符合相關標準的中心村衛生室,可設置為社區衛生服務站。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可靠高效、緊密協同、一體融合的基層衛生信息化建設格局。 強化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 主要從建立優質資源下沉幫扶基層機制、提升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推進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檔升級、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擴展基層慢病醫防融合一體化服務等5方面重點推進。 統籌建立城鄉協同、以城帶鄉的梯次幫扶工作機制,自2024年起,每年下沉支農人員不少于1000人;到2025年,一體化村衛生室產權公有率達到100%,5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建成符合國家提升建設標準的中醫館,全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完成醫防融合流程改造,重點人群家庭醫生簽約率達到90%,實現鄉鎮衛生院胸痛單元全覆蓋。 發展壯大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 (一)盤活用好區域編制資源 以區(市)為單位,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編制總量。“十四五”期間,按照常住人口1—15‰核定鄉鎮衛生院編制,對建成縣域醫療服務次中心或達到國家推薦標準的,在縣域編制總量內,結合工作需要足額核定人員編制;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照最高不超過服務人口1‰的標準進行編制核定,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用于專業技術人員的編制不低于編制總額的90%。優先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需求,對滿編、超編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引進高層次或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可使用高層次人才周轉池編制予以保障。 統籌使用區(市)級醫院備案制人員,在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新進人員中,設定5—10%的服務基層定向崗位,服務期不少于2年。 (二)加強基層衛生人才培養(訓) 1.加大人才引進培養力度。推進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縣管鄉用”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碩士以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或基層急需緊缺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可采取面試(技能操作)或直接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允許區(市)結合實際,按照有關規定在公開招聘中適當放寬學歷、專業、年齡、戶籍條件,降低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合格分數線。 組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與校園招聘或開展基層專場校園招聘,落實基層衛生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傾斜政策,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人員定期培訓制度,全面落實公費醫學生培養政策。加大公共衛生人才招引力度,到2025年,全市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共衛生人員占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25%。 2.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培訓。深入實施全科醫生轉崗和全科醫學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全科醫生,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等方面,與臨床、中醫專業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健全公共衛生醫師制度,強化基層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選聘首席公共衛生醫師和首席全科醫師,區(市)可結合實際給予補助,2025年年底前,全市每萬人口全科醫生達到4人。各區(市)要依托醫聯(共)體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基層醫務人員全科技能實訓基地。 (三)建立鄉村醫生職業化轉型機制 按照常住人口1—15‰配備鄉村醫生,推進鄉村醫生訂單定向培養,所需資金由市、區(市)財政承擔。全面落實“鄉聘村用”,可利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空編招聘醫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到村衛生室工作。同等條件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優先聘用獲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引導符合條件的在崗鄉村醫生參加繼續教育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鼓勵新進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鄉村醫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區(市)可結合實際給予補助。 開展鄉村醫生綜合能力全覆蓋培訓三年行動,依托省內醫學院校,試點推進在崗鄉村醫生提升學歷層次。村衛生室功能設置應與其人員醫師化程度相匹配,執業(助理)醫師在村(社區)衛生室執業期間,執業范圍可加注全科醫學專業。2025年年底前,鄉村醫生中具備執業(助理)醫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比例達到60%以上。 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保障機制 (一)落實基層衛生投入政策 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由市、區(市)兩級財政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建設規劃足額安排;人員培訓、招聘等能力提升所需支出,由市、區(市)兩級財政根據人才培訓規劃和人才招聘計劃等合理安排補助;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質提效三年行動所需資金,由市、區(市)兩級在統籌現有資金、資源基礎上保障投入。 (二)探索建立“公益一類保障、公益二類管理” 補償與績效分配機制 1.完善機構運行補助政策。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政府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等運行成本,通過財政補助和服務收費補償,財政補助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核定。各區(市)落實投入政策,綜合考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地理交通、服務規模、診療能力及周邊居民需求等因素,靈活調整不同機構人員經費補償比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補償經費動態調整、分類保障機制,鼓勵有條件的以區(市)為單位將鄉鎮衛生院人員經費補償比例逐步提高到100%。 2.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按照“允許醫療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統籌平衡與區(市)公立醫院薪酬水平的關系,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允許將不低于70%的簽約服務費用于激勵家庭醫生團隊,提取的激勵資金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不作為績效工資調控基數。允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核定的收支結余中提取不低于60%用于人員激勵,提高基層全科醫生待遇,在內部分配時向全科醫生傾斜,全科醫生工資水平與區(市)級公立綜合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生工資水平相銜接。 3.建立激勵約束機制。依據國家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的指導意見,細化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精準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工作。強化考核結果應用,落實“雙考核、雙掛鉤”要求,作為財政補助、薪酬總量核定等重要依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內部科室及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績效工資分配掛鉤。 (三)提升村衛生室及鄉村醫生保障待遇 落實一體化村(社區)衛生室公益性運行補助,每個村衛生室不低于3000元/年,鼓勵區(市)結合實際按照不低于以往補助標準進行調整、提高。以區(市)為單位為本區域村衛生室購買醫療責任險,所需資金由市、區(市)兩級財政統籌安排。 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一體化村(社區)衛生室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并開通醫保聯網結算,開通及運維費用由區(市)財政承擔。 嚴格落實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基本藥物制度補助、一般診療費等政策,根據執業資格、能力水平等,分類確定待遇水平,動態調整補助標準,逐步提高鄉村醫生收入。 自2025年起,鄉村醫生基本藥物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6000元,所需資金由市、區(市)兩級財政統籌安排。全面落實在崗鄉村醫生社會保障和老年鄉村醫生生活補助政策。 (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水平 1.推動醫保政策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合理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保總額預算指標,年度新增醫保基金重點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以“三高一慢”等基層常見慢性病為突破口,試點推進基層日間病房服務模式。 2.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對達到“六統一”標準的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實施醫保基金按人頭總額付費。將村級醫保服務納入網格化服務管理,把醫保基金監管納入鎮(街道)綜合監管體系,醫保經辦機構自收到費用結算申請30個工作日內完成資金撥付。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現狀,逐步將常見病、多發病納入DRG基層病組(種)范圍,2025年年底前,DRG基層病組不少于2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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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村醫導刊 □湖南省衛生計生委基層衛生處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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