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甘露醇
1、作用機制:
甘露醇是單糖,分子量為182,在體內不被代謝,為廣泛應用的滲透性脫水劑。其作用機制首先是組織的脫水作用,在血管壁完整的情況下,通過提高血漿膠體滲透壓,導致腦組織內細胞外液、腦脊液等水分進入血管內。
其次是利尿作用,通過增加血容量,促進前列腺素1分泌,從而擴張腎血管,提高腎小球濾過率。
另外由于甘露醇在腎小管重吸收率低,故可提高腎小管內液滲透濃度,主要減少遠端腎小管對水、鈉離子和其他溶質等的重吸收,從而將過多水分排出體外。尚有人指出甘露醇能使中樞神經系統中的水孔蛋白(利于水分通過)表達上調,從而減輕腦水腫。
Winkler認為甘露醇降低顱內壓的機制是通過滲透性脫水,暫時性的血容量增加使腦血流量增加,血液稀釋及血粘稠度下降,提高紅細胞的變形性,從而促進了組織水平的氧轉運,最終使腦動脈反射性收縮,從而減少了腦血容量,使顱內壓下降。此外,甘露醇也可由于減少腦脊液的分泌和增加其再吸收,使腦脊液容量減少而減低顱內壓。
2、使用劑量:
甘露醇的臨床常用劑量為:0.3—1g/kg,125ml=25g ,250ml=50g,濃度為20%,于30-40min靜滴完,進入血管后10-20min開始起作用,半衰期為71.15-27.02min,2-3h降顱壓效果最強,可維持作用4-6h,大部分4h左右經腎臟排出,故臨床上間隔4-6h用藥一次。
甘露醇用量不宜過大,一般100-200g/d,不超過300g/d,65歲以上者不宜超過150g/d;甘露醇的最低有效劑量每次0.3-0.5g/kg,最佳有效劑量為1.0/kg,每次總量不宜超過60g,每日總量不宜超過300g。所以甘露醇治療腦水腫的用量很關鍵,用量過少起不到脫水降顱壓的作用,劑量過大又會產生不良反應,其量效關系非常明確。
3、不良反應及防治措施
甘露醇最常見不良反應為電解質紊亂,其他尚有排尿困難、血栓性靜脈炎、過敏反應、甘露醇腎病等。其中甘露醇腎病常于大劑量快速靜脈滴注時發生,往往會引起急性腎衰。輕者早期可應用血管擴張劑或利尿劑,病情嚴重者應透析治療。其早期診斷依據:
注意尿量:用藥開始即記錄24小時尿量、尿的顏色、尿常規變化;
神志改變、躁動不安或嗜睡、失眠;
每日或隔日測尿素氮、血肌酐、肌酐清除率、電解質、血氣分析、腎損害易出現低鈉血癥、高鉀血癥;
監測血滲透壓,文獻報道血滲透壓>310mmol/L容易出現電解質紊亂,>350mmol/L易出現細胞內脫水和腎功能衰竭,>375mmol/L易出現細胞代謝紊亂、代謝性酸中毒甚至死亡。
出現血尿時,需要特別關注!防治措施:
甘露醇用量不宜過大,一般100-200g/d,不超過300g/d,65歲以上者不宜超過150g/d;
原有腎臟病者,慎用或禁用甘露醇;
疾病早期應補足液體量,因此時病人多有惡性、嘔吐,吞咽困難或昏迷,易造成血容量不足,加大甘露醇的滲透濃度導致腎小管壞死;
輸甘露醇速度以10-15ml/min為宜;
用甘露醇時禁用或慎用其他腎毒性藥物;
一旦發現腎功能不好,立即停藥,改用甘油果糖及其它利尿劑;
如尿素氮、血肌酐迅速上升或成倍上升,盡早應用腎臟保護劑,必要時透析治療;
出血量>30ml,盡早性外科治療,防止應用大量甘露醇致腎損害。
甘露醇致急性腎功能衰竭,通常是功能性的、可逆性的,關鍵在于盡快降低血漿甘露醇的濃度,可使腎功能迅速恢復。為預防對腎臟的影響,建議:
應用甘露醇125ml 2-4次/天(酌情應用);
甘露醇和速尿交替使用;
必要時使用甘油果糖等替代藥品;
但對于急性重癥病人講者認為甘露醇的應用不應太保守。
4、甘露醇的使用劑量
雖然甘露醇的脫水作用強,是臨床最常使用的脫水藥物,但目前對使用甘露醇的劑量、次數級療程等仍無統一意見,甚至存在較大爭議。國外有研究發現,用20%甘露醇125ml和250ml的作用一樣,但前者的不良反應更小;另外也有報道多次應用甘露醇反而能使腦水腫加重,說明20%甘露醇250ml連用數日的“經典”用法是不合理的。
一般情況下,顱內壓較輕或者控制較好者用藥劑量相應減少,取有效量至最佳有效量之間即可;對于嚴重顱內高壓,甚至腦疝搶救時,即使最佳有效劑量也往往不夠理想,此時就應以搶救生命為主,須短期快速靜脈注射甘露醇250ml甚至500ml才能取得療效,或者配合其他脫水藥物一起使用。
對于65歲以上老年患者,應注意產生心、腎功能損害;單次劑量以0.5g/kg為宜,單次劑量過大可致驚厥,一般每日總量不宜超過150g/d,輸注速度以20%甘露醇10-15ml/min為宜。
甘露醇的脫水作用有賴于血腦屏障的完整性,在腦梗死的后期以血管源性腦水腫為主,此時血腦屏障的通透性增高,甘露醇就可以逐步通過血腦屏障聚積于腦組織間隙,這樣當停止靜脈輸入一段時間后,血漿滲透壓就可能暫時低于腦組織的滲透壓,此時水分由血漿返流入腦組織,使腦組織的含水量再度增高,腦水腫加重,顱內壓回升,即出現所謂反跳現象,因此要嚴格控制用藥間隔時間。
5、甘露醇用藥間隔時間:
甘露醇用藥的劑量與用藥間隔時間也有很大關系,根據藥代動力學,甘露醇藥效持續時間與劑量有關,劑量大的要比劑量小的代謝慢,125ml甘露醇可維持4h左右,而250ml的甘露醇最長達8h。顯示甘露醇劑量大的藥效時間最長,用藥間隔時間就可長一些。
因此,甘露醇的每日用藥次數不宜機械化理解,按使用劑量大小來定才是合理的。此外,患者的全身狀態也是重要影響因素,伴有心或腎功能衰竭、年齡超過65歲者的用藥次數要少一些或配合其他藥物使用,癥狀輕、恢復快這也可適當減少用藥次數。
二、甘油:
甘油,即丙三醇,分子量為92,也是高滲性脫水劑,但極少有甘露醇的不良反應如反跳、電解質紊亂、腎損害等。成人劑量通常為10%復方甘油500ml,每天1-2次,速度以2ml/min為宜。用藥后約30min顱內壓開始下降,1-2h作用最強,可持續3-4h。
由于甘油靜脈輸注過快可出現血紅蛋白尿,故應嚴格控制滴速,一旦發生應立即停藥,如很快消失,恢復可可繼續使用。
與復方甘油類似的還有甘油果糖等,但此類藥物對急性腦水腫,特別是正在或已經發生腦疝患者的搶救,其作用遠遠不及甘露醇那么直接、及時、迅速,需要在臨床使用的時機方面加以注意。
因其不良反應少,所以特別適用于心腎功能不全的腦水腫患者。此外由于其作用溫和、持久,從而解決了慢性顱內壓升高患者不能長期應用甘露醇的問題,有時候可作為首選。
三、速尿
速尿即呋塞米,是目前最強的利尿劑,其作用機制為:
成人常用劑量開始為每次20-40mg,每日2-3次;必要時每2h追加劑量,直至出現滿意療效;口服和靜脈用藥后作用開始時間分別為30-60min和5min,達峰時間為1-2h和0.33-1h,作用持續時間分別為6-8h和2h。
常見不良反應與水電解質紊亂有關(尤其是大劑量或長期應用時),如體位性低血壓、休克、低鉀血癥、低氯血癥、低氯性堿中毒、低鈉血癥、低鈣血癥以及與此有關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一般情況下,因其容易導致低血容量而較少單獨使用。伴有心、肺、腎功能障礙者可短期選用。
另外,研究表明速尿與甘露醇具有協同作用,甘露醇和呋塞米合用與單用甘露醇比較,降顱壓效果分別為56.6%和62.1%,持續時間分別為2h和5h,說明臨床上適宜與其他脫水劑聯合應用。
四、白蛋白:
白蛋白通過提高血漿膠體滲透壓而起到降顱壓作用。有報道認為,早期應用(缺血后半小時內)白蛋白可減輕缺血性腦水腫,減少水腫體積。此外,白蛋白還能與血液中的金屬離子(如二價鐵離子、三價鐵離子)相結合,阻止它們對脂質過氧化物的催化作用,也可直接與氧化劑發生反應,減輕氧自由基對腦的損害作用。
一般用20%-25%人血白蛋白50ml,每日靜滴1-2次。除了具有脫水作用外,尚可補充蛋白質,參與氨基酸代謝。尤其適用于血容量不足、低蛋白血癥的腦水腫患者。由于其脫水作用較弱且價格昂貴,臨床應用受限制。
五、其他藥物
梗死繼發的腦水腫,臨床除了有脫水作用的制劑外,尚可選用能減少或抑制腦水腫形成的藥物。
皮質類固醇激素的作用機制涉及腦卒中的病理生理過程的多個環節,但目前在腦水腫中的應用爭議很大,大多數認為激素不適宜用于腦卒中的腦水腫治療。
盡管如此,由于缺血性腦卒中的早期為細胞毒性腦水腫,滲透性脫水劑效果不大,在某些重癥腦水腫、意識障礙嚴重、血壓升高明顯的患者,短期聯合應用大劑量皮質類固醇激素可減緩腦水腫的形成,增強療效,常用地塞米松10-20mg/d,連用3-5天。
七葉皂苷鈉是從中藥果實中提取出來的三萜皂苷鈉鹽,它具有顯著降低血腦屏障通透性的作用,急性治療時可顯著降低顱內壓。
本文整理自大連大學附屬新華醫院神經內四科唐偉教授講座《脫水劑在腦卒中治療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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