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國家拓寬了中醫藥從業人員的準入渠道,為真正具備中醫藥技術專長的人員提供了“轉正”渠道,但是少部分“轉正”后的中醫(專長)醫師卻有意無意地偷偷“越界”,醫療活動超出技術方法和治療病癥的限制,可能耽誤患者治療,危及患者健康。
8月24日,相關人員從青島市衛生健康委監督執法局獲悉,該局近日依法辦結全省中醫(專長)醫師超執業范圍行醫“第一案”。
兩張“特殊”處方
揭出“越界”行醫
7月,青島市衛生健康委監督執法局對一家診所開展監督檢查。執法人員現場調取了該診所2023年以來開具的中藥處方箋,其中兩張“特殊”的處方箋引起了他們的注意。兩張中藥處方箋在診斷欄分別寫了“腰腿疼”和“外用”,醫師簽字均為“徐”。
按照診所公示的執業醫師信息,該診所僅有一名中醫(專長)醫師姓徐。執法人員分別詢問了中醫(專長)醫師徐某某和診所負責人,在充分的證據面前,兩人均確認這兩張處方箋由徐某某開具。
執法人員核對徐某某的《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和《中醫(專長)醫師執業證書》,其能夠使用的中醫藥技術方法為內服中藥,具體治療病癥范圍為頭痛病。
執法人員遂對徐某某超出注冊執業范圍從事醫療活動的行為立案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和《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徐某某被處以暫停執業活動6個月,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徐某某暫停執業活動的行政處罰結果被同時通報行政審批部門,確保行政處罰結果有效落實。近日,徐某某自覺履行處罰決定,該案順利辦結。此案是山東省中醫(專長)醫師超出執業范圍從事醫療活動被處罰的“第一案”。
中醫(專長)醫師
不能“包治百病”
據介紹,2017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正式施行,《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也隨之發布,允許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通過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獲得行醫資格。這對具有中醫藥專長但卻無法考取醫師資格證的從業者來說無疑是個利好消息。
“雖然國家為真正具備中醫藥技術專長的人員提供了‘轉正’渠道,但是部分中醫(專長)醫師卻有意無意地偷偷‘越界’,部分診所、特別是患者‘霧里看花’,對其中的‘貓膩’無法辨別,導致少數中醫(專長)醫師有恃無恐。”執法人員說。徐某某之所以被處罰是因為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不同于普通的醫師資格證書,有嚴格的技術方法和治療病癥的限制。中醫(專長)醫師資格及執業證書上有明確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和“治療病癥范圍”的欄目,醫師只能在相應范圍內從事醫療活動,否則將會像徐某某一樣受到行政處罰。
不僅如此,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也非“全國通用”。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由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并頒發資格證書,中醫(專長)醫師在其考核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執業。中醫(專長)醫師跨省執業的,須經擬執業所在地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同意并注冊。為避免中醫診所內人員“魚龍混雜”,《山東省中醫藥條例》明確規定,中醫(專長)醫師所在醫療機構應當在診療場所明顯位置公示該醫師的執業范圍及可以采用的治療方法。
立案查處
中醫(專長)醫師及機構6起
中醫(專長)醫師及所在醫療機構的健康發展需要衛生監督執法及時跟進,加強事后監管,堅持普法與執法雙管齊下,為中醫(專長)醫師立好規矩、劃定紅線,讓其依法依規施展專長。
今年以來,青島市衛生健康委監督執法局探索中醫(專長)醫師全周期服務型執法,專項治理2023年參加中醫(專長)醫師考核報名人員的師資情況,監督并約談可能存在“虛假推薦”和“人情推薦”的指導醫師,共勸退3名指導醫師,涉及6名報考人員,整肅了考核報名秩序。同時,對已經注冊取得《執業證書》并開展執業活動的20名中醫(專長)醫師及所在機構,青島市衛生健康委監督執法局實施“一對一”全面監督檢查。
截至目前,青島市衛生健康委監督執法局已經完成監督檢查15人次,發現問題13個,針對其中超執業范圍行醫、病歷書寫不合格、消毒管理不規范等問題立案6起,罰款5.1萬元,暫停執業活動1人。
執法人員提醒患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選擇正規的醫療機構就診,主動查看醫師公示信息了解醫師資質情況,切忌病急亂投醫,耽誤治療。
這是一個特別罕見的病例,小女孩出生時...
雙手皮膚干燥、老化,接觸水后皮膚變白、脫皮,水干后...
來源:村醫導刊 □湖南省衛生計生委基層衛生處 王...
5月8日,發表在Cell子刊《Ce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