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聘人難、留人難”是長期以來困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一道難題。為從源頭破解難題,鄭州市醫改辦、鄭州市編辦、鄭州市人社局、鄭州市財政局聯合出臺新政:2024年,鄭州啟動試點基層醫療衛生人才“縣管鄉用”,加快建立健全優質高效的基層醫療服務體系,高質量推進縣域醫共體建設。
打通醫療資源下沉“最后一公里”
何為“縣管鄉用”?按照鄭州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縣管鄉用”管理改革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縣管鄉用”是由縣域醫共體統籌使用基層成員單位編制,在牽頭醫院設置基層崗位(主要用于臨床醫師崗位),統一進行招聘、培訓和人事管理,并統籌調派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基層人員管理使用模式。

圖片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實施基層醫療衛生人才“縣管鄉用”,將有利于打破縣域內醫療機構的橫向縱向壁壘,打通醫療資源下沉基層的“最后一公里”,推動醫務人員上下流動、患者雙向轉診。
2025年破解基層醫療衛生“人才荒”
《方案》明確,新政將分兩步走:2024年啟動試點,完善編制動態調整、業務考核和激勵機制,探索建立崗位固定、人員流動、服務持續的“縣管鄉用”基層人才柔性流動管理機制。到2025年,在試點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并全面推開,引導衛生專業人才向基層流動,破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荒”難題,持續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群眾享受到更加優質高效的衛生健康服務。
按照計劃,新政啟動后,每個縣(市)至少選取2-3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改革試點。其中,每個縣域醫共體至少選取1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試點。
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級職稱崗位比例
為完善基層衛生機構編制管理,《方案》提出,醫共體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縣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分別核定,在不突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總量的情況下,由醫共體統籌使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
今后,醫共體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總量內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在醫共體牽頭醫院設置基層崗位,建立基層崗位統籌管理機制。牽頭醫院提出基層崗位總量及結構比例方案,由縣級衛健部門根據基層人員編制和崗位結構比例標準,統籌確定牽頭醫院基層崗位總量及結構比例,經審核備案后由醫共體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同時,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級職稱崗位比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機構比例按照16%,其中,正高級崗位按照5%以內確定。鼓勵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應聘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
“縣管鄉用”人員享受在編在崗人員同等待遇
新政明確,醫療衛生人才“縣管鄉用”將統一制定招聘計劃,靈活設置招聘條件。基層崗位招聘衛生技術人員時,要統籌考慮面向社會招聘人員、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一定年限且符合招聘條件的在崗非在編人員、牽頭醫院下沉基層且符合條件的人員和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等多個層面,真正發揮基層崗位引人、留人、育人作用。
基層崗位招聘一般僅設置專業、學歷、年齡等方面基本條件,招聘初級專業技術人員一般為具有醫藥衛生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備執業醫師資格,年齡放寬至40周歲。招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時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招聘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不受年齡限制(不包括60歲以上返聘人員)。
基層崗位招聘人員即“縣管鄉用”人員,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期間,試用期滿后直接聘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其工資薪酬、福利待遇、社保繳納等享受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其他在編在崗人員同等待遇保障政策。
基層服務滿5年符合條件可入編
為拓寬基層人員晉升通道,《方案》明確,“縣管鄉用”人員由醫共體在基層成員單位范圍內統籌調配使用,在不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時間累計計算。“縣管鄉用”人員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崗服務滿5年后(醫學規培不計入服務年限),根據個人意愿、機構發展情況,可自愿報名參加調回牽頭醫院的綜合考核。醫共體根據考核結果,可擇優選擇一定比例人員調回牽頭醫院工作,退出“縣管鄉用”人員編制和基層崗位,按規定落實牽頭醫院崗位及相關政策,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辦理牽頭醫院入編手續。
未通過考核的,繼續留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崗服務滿3年后,可進行第二次考核,第二次考核合格的,調回牽頭醫院工作。第二次考核仍未通過的,以后可參加每3年一次的綜合考核,考核通過后擇優調回牽頭醫院工作。對在崗服務滿5年自愿留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繼續享受所在基層單位崗位編制內人員相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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