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入整治接受醫藥企業變相利益輸送的行為,上海發布的最新文件,目標非常明確。
上海發布2024醫藥糾風要點 將啟動專項督查 10月9日,上海市衛健委等14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印發上海市2024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下稱“《通知》”),為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 圖源:上海市衛健委 醫藥領域是維護人民群眾健康的主陣地。此次出臺的《通知》涉及規范醫藥生產流通秩序、集中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糾治行業亂象、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深化鞏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效等5部分18條內容。 《通知》重點提到兩個“聚焦”,“聚焦關鍵環節,加大處置力度”、“聚焦“兩個關鍵”,落實管理要求”,其中提到:嚴查假借捐贈資助、試驗推廣等形式捆綁銷售、“帶金銷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聚焦“名院”“名醫”等醫療機構的“關鍵少數”和關鍵崗位人員管理,重點懲治本人或指使親友,利用經商辦企業“靠醫吃醫”、收受供應商回扣等問題。 值得關注的是,文件特別指出,要聚焦醫療設備藥品耗材采購中品類確定、招標文件編制、違規插手干預招標等方面易發的問題以及藥品臨床試驗中的隱性問題,堅持“風腐一體”治理,深入整治接受醫藥企業變相利益輸送的行為。 此外,《通知》緊跟行業發展,對醫學檢驗、健康體檢、互聯網醫療等領域進行重點提及,進一步擴大關注范圍:重點關注輔助生殖、醫學檢驗、健康體檢、醫療美容、互聯網醫療等領域的違法違規問題,樹牢懲治高壓線,組織開展外購自費藥品、耗材、外送基因檢測以及中醫醫療機構門診中藥飲片處方等專項督查工作。認真開展本市飛行檢查,實現所有區全面覆蓋,加強后續整改的跟蹤督辦。 《通知》要求,嚴格落實《上海市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實施細則》,并將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內容,及時發現違反實施細則的行為; 據了解,《上海市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實施細則》是上海市衛健委等基于《國家九項準則》于今年4月出臺的地方層面文件,重點對商業提成、欺詐騙保、過度診療、違規接受捐贈、泄露患者隱私、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牟利、破壞就醫公平、收受患者“紅包”、收取回扣等問題進行明確約束。 《通知》較《2024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也有細微調整,這些改動,也值得特別關注。 持續規范醫藥生產流通秩序 1、落實主體責任,誠信守法經營 推動落實醫藥工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落實財稅優惠、成果轉化等方面的激勵政策。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醫藥價格形成機制,加強醫藥價格行為監督檢查執法,開展公立醫院和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銷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開展成本價格專項調查,重點關注推高藥品價格、擾亂藥品流通秩序的不法行為,以及醫藥領域商業賄賂違規違法行為,督促生產供應企業落實合規經營的主體責任。 2、加快帶量采購,凈化流通秩序 推動建設現代藥品流通體系,降低流通成本。常態化制度化開展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逐步擴大品種覆蓋面。提高醫療機構使用中選藥品和醫用耗材的管理水平,對醫務人員處方行為加強監測分析,引導優先使用中選產品。推動落實藥品耗材集中采購醫保結余資金留用。進一步完善各級醫療機構的醫療設備采購政策。依法依規組織開展疫苗、中藥配方顆粒招標采購。打擊醫療器械過票加價洗錢、借助混改操控國企推高價格并侵蝕國有權益等規避行業監管的違法違規行為。 3、聚焦關鍵環節,加大處置力度 緊盯項目招采、目錄編制、價格確定、項目申請、新藥申報、回款結算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的醫藥領域風險,聚焦商業賄賂和虛開發票、虛假交易、虛設活動等形式違規套取資金用于實施不法行為,保持打擊高壓態勢。嚴查假借各類會議、捐贈資助、科研合作、試驗推廣等形式捆綁銷售、“帶金銷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4、鞏固整治成效,健全長效機制 壓實牽頭部門職責,鞏固集中整治成效。加強醫藥生產經營企業防范醫藥領域商業賄賂行為的合規指引,督促落實合規經營的主體責任。指導社會組織切實履行推動行業發展責任,加強自身管理,防止成為非法利益輸送平臺。強化準入標準及行為指引,不斷完善醫藥代表管理。進一步完善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兩票制”政策,規范藥品流通秩序,加大監管和打擊力度。 集中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優化內部管理,規范業務服務行為 落實公立醫院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壓實醫療機構內部管理的主體責任,細化健全院內行風管理組織體系、理順“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機制、強化決策分析監督體系,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有效防范管控內部運行風險。 完善落實醫療核心制度,保障患者就診過程中的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規范收費。嚴格落實公立醫療機構行風管理核心制度要點,筑牢廉潔安全底線。重點關注外送檢驗、外配處方、網上開藥等方式收受回扣的問題,利用職務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財物的問題,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醫療機構樣本外送臨床檢測行為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臨床藥事管理規范自費藥品采購和使用管理的通知》以及本市醫務人員參加學術會議管理的有關要求,加強中藥飲片處方點評和定期評估工作。 2、聚焦“兩個關鍵”,落實管理要求 聚焦“名院”“名醫”等醫療機構的“關鍵少數”和關鍵崗位人員管理,重點懲治本人或指使親友,利用經商辦企業“靠醫吃醫”、收受供應商回扣等問題; 聚焦醫療設備藥品耗材采購中品類確定、招標文件編制、違規插手干預招標等方面易發的腐敗問題以及藥品臨床試驗中的隱性腐敗問題,以“餐桌式會議”等為切入點,堅持“風腐一體”治理,深入整治接受醫藥企業變相利益輸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督促醫療機構落實院內管理主體責任,圍繞管理要求,補齊行政權力、招采財務、院外合作、規范行為、風險防范等關鍵領域的制度措施短板,加大問題線索核查追責力度。 3、完善政策體系,創新監管模式 完善醫療監督管理辦法,提升信息化大數據精準監督能力,發展“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在醫療監督領域的實現路徑和舉措。開展基于病案首頁信息的智能化和嵌入式監管試點,加大對高額費用病例的抽檢評價,推進醫療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構建醫療機構行業作風評價體系。 4、突出問題導向,開展大型醫院巡查工作 行業作風建設方面重點巡查行風組織建設、行風教育培訓、行風工作機制、行風熱點問題、公益性保障等方面。查找可能侵害老百姓利益的環節,糾治公立醫院偏離公益性導向的行為,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 堅決糾治行業亂象 1、明確行業底線,落實“九項準則”實施細則 嚴格落實《上海市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實施細則》,并將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內容,及時發現違反實施細則的行為。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收集、核實、查辦、反饋工作機制,做到有訴必查。 2、加強監督執法,打擊不法行為 強化醫療監督跨部門聯合執法,針對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治理。切實提升監管能力,提高發現問題隱患的水平。持續保持對無資質機構、人員非法行醫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非法回收藥品、“醫托”“號販子”等違法違規行為。重點關注輔助生殖、醫學檢驗、健康體檢、醫療美容、互聯網醫療等領域的違法違規問題,樹牢懲治高壓線,組織開展外購自費藥品、耗材、外送基因檢測以及中醫醫療機構門診中藥飲片處方等專項督查工作。 3、規范直播帶貨,凈化網絡環境 加大對涉醫網絡直播帶貨、信息內容、傳播秩序等的監管力度。重點打擊違規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等廣告,以及散播涉醫謠言等違法違規行為。持續壓實網站平臺主體責任,嚴肅追究散布不實信息責任人,不斷完善健全治理涉醫網絡直播聯合處置工作機制,探索建立工作指引。 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1、強化醫保基金監管,保持打擊欺詐騙保高壓態勢 健全完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壓實各級監管職責。認真開展本市飛行檢查,實現所有區全面覆蓋,加強后續整改的跟蹤督辦。落實國家醫保局關于定點醫療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的相關工作要求,探索“監管到人”的機制。深入開展醫保基金違法違規問題專項整治,完善綜合監管機制,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2、完善價格治理,持續推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穩步推進掛網藥品價格治理,著力糾治不公平高價、歧視性高價,持續推動掛網價格均衡透明。加強對首漲、極值、價差大等價格異常波動藥品耗材核查處置,推動將藥品質量、療效評價等指標作為藥品采購評審因素,落實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制度。 推動由第三方部門處理藥品招采過程中的投訴,加大對藥品招采的監督力度。強化多部門聯動,深化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醫療機構激勵約束機制,不得將支付標準與單一病例“一對一”簡單掛鉤,引導合理管控成本,規范醫療服務。常態化實施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按規定開展本年度調價評估。 深化鞏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效 1、分類處置,注重聯合懲戒 用好巡視巡察、審計監督、統計調查、投訴舉報、大數據分析、自查自糾等工作手段,注重問題線索的“穿透式”監管、“案例式”監督。把穩政策基調,分級分類處置線索,注重“風腐一體”治理。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重點查處醫藥企業和個人多次行賄、巨額行賄、向多人行賄等違法行為。探索實施行賄人“黑名單”制度,建立對行賄人的聯合懲戒機制。 2、以案為鑒,強化行業教育 堅持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梳理剖析查處的典型案例,扎實開展行業警示教育,深化以案為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筑牢廉潔思想防線。加大對行業領導干部、醫務人員、后勤采購人員等的廉潔從業教育,加強對醫藥代表等的管理,尤其是重點法律法規制度、醫保政策的宣貫講解,確保行業一體理解、遵循、執行。大力宣傳優秀醫藥工作者的先進典型事跡,樹立行業正面形象。 3、糾建并舉,加強建章立制 持續做好行業治理工作,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強醫藥衛生領域廉政建設。壓實各部門行業主管責任,各部門應主動擔當,圍繞本領域存在的風險問題和隱患漏洞完善政策。加強醫藥企業經營推廣人員規范引導,落實辦醫主體對所屬醫療機構的常態化監管責任。指導有關學協會等社會組織完善內部管理章程,依法依規開展學術活動,加強行業自律。 4、密切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行風”,堅決扛起醫藥衛生領域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政治責任。提升信息互聯互通水平,打通聯動壁壘、做好政策銜接。完善醫藥政策發布機制,做好事前溝通和信息通報工作,避免政策制定與監管執法脫節。密切橫向協作、加強縱向調度,建立完善工作調度和情況通報制度,協同推進工作要點的落實。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的聯動溝通,鞏固完善定期會商、信息通報等機制,采取線索聯動的方式,推進紀法銜接。 5、正向指引,加強社會監督 組織全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部分民營醫院參加國家公立醫院滿意度線上調查,委托第三方機構完成本市公立醫療機構患者滿意度調查,并將調查結果應用于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醫院等級評審、大型醫院巡查等工作。支持上海醫藥衛生行風建設促進會開展相關社會監督工作,組織開展“行風建設巡訪”,搭建醫企規范共治平臺,建立健全“醫商”交往規范體系,通過積極正向指引,探索醫藥衛生領域行風建設創新模式及和諧發展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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