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明醫改又有新動作,利好基層醫療機構、醫務人員。
“三明醫改”在基層醫療改革方面的探索和實踐,可以說是為全國其他地區提供寶貴的經驗和啟示。為進一步推動醫療體制改革,一系列利好基層的政策接踵而至。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深化緊密型縣域醫共體人員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打通總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編制界限。 《意見》指出,進一步促進醫療資源上下貫通,打通人員編制規范統籌使用的“最后一公里”,使總醫院(醫共體)真正實現“一家人”“一條心”“一本賬”,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高質量的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 具體來看,基層醫療機構在編制使用、人員招聘、人事安排等方面將迎來哪些利好政策?這五個變化一定要看。 這些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不再由衛健委管理 打通編制“最后一公里”第一步,就是編制管理方式改革。 《意見》明確,在保持現有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事業單位性質和公益屬性不變的基礎上,將醫共體范圍內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從由縣(市、區)衛健部門管理調整到總醫院(醫共體)管理,并將人、財、物、事、績、管等全部收歸由總醫院(醫共體)統籌管理,推動醫共體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分別核定、統籌使用和管理。 編制由總醫院調劑 衛生院技術人員編制不得低于總額90%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管理權下放至醫共體總醫院后,編制也迎來重大調整。 根據《意見》,各總醫院(醫共體)的編制總量由總醫院(含中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三個部分組成,總醫院(醫共體)可在核定的人員編制總量內。 如果需要統籌調劑同經費渠道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事業編制,只要經同級衛健部門審核同意并備案后就可以實施。 為滿足基層編制需求,對縣級編制部門也有一定要求。即應根據本區域內服務人口變化情況,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編制總量,同時確保鄉鎮衛生院用于專業技術人員的編制不得低于編制總額的90%。 編外人員定額經費補助 根據《意見》,各總醫院(醫共體)要統一財務管理,實行縣、鄉、村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統籌運營”的財務管理制度。 針對編制內人員:財政部門“托底”,按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核定編制總數給予人員經費保障。 針對編制外人員:經相關部門核定使用的編制外人員要給予定額經費補助,經費由各總醫院(醫共體)統一管理。 基層工作滿5年、中級或本科人員 可上調總醫院 在管理方式調整基礎上,還需要進一步打通總醫院(醫共體)內部人員流動的壁壘,才能讓醫共體內人員真正實現能上能下。 《意見》要求,由各總醫院(醫共體)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其在編在崗的財政核撥、財政核補事業單位人員的調配意見,經各縣(市、區)醫改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同意,向同級衛健、編制、人社部門報備后組織實施。 總醫院調配下,基層醫務人員能不能調劑至總醫院?有何要求?《意見》明確,從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交流至總醫院(醫共體)的人員,應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本科及以上學歷,且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滿5年以上。 總醫院統一招聘 實行“縣管鄉用” 在人員招聘方面,醫共體內的人員由各總醫院(醫共體)統一招聘、培訓、調配和管理,因此總醫院也要承擔起規范招聘方式的職責。 對此,《意見》提出,可根據服務人口、床位數、崗位需要等實際情況,以各總醫院(醫共體)名義統一招聘醫技人員,規范做好跟崗培訓。 值得一提的是,從總醫院(醫共體)交流至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人員,也需要經公開招聘考試進入事業單位,且近五年年度考核優秀2次以上或獲得縣級以上綜合表彰獎勵才行。 綜合五個變化,從下放管理權到編內外人員規范,再到打破人員流動壁壘,對于提高基層醫療服務質量、優化資源配置、提高醫療效率和推進醫共體建設具有一定的潛力,使得三明醫改3.0版本在基層醫療改革方面又推進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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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村醫導刊 □湖南省衛生計生委基層衛生處 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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